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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意外险联网出单来源:上海金融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4日 09:25 | 作者:徐静
市民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时,遭遇不法保险机构销售手撕式“假保单”,导致无法实现保障,这一现象有望在明年被彻底杜绝。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以下简称《经营标准》,从单证管理、出单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查询服务、产品管理等六个方面,规范意外险经营秩序。 保险是家庭理财的守门员,意外险以其保费低、赔偿高的特点,更成为资金有限消费者的首要选择。我国意外险起步于上世纪50年代,目前意外险市场已形成航意险、学平险、旅意险等一系列险种。2008年,意外险的保费收入为203.57亿元,保额118.05万亿元,占保险公司总保费的2.08%。 伴随着意外险的快速发展,意外险经营过程中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如产品价格混乱、单证管理不规范、经营数据不真实、假保单等,不仅侵害了被保险人利益,影响了意外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也给行业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经营标准》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保险公司总公司对单证实行统一编码管理,并建立单证管理系统,从源头上防止基层保险机构或中介机构利用单证管理漏洞违法违规经营意外险。意外险销售必须电脑联网出单,保单信息实时进入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出单系统应与单证管理系统、核心业务系统实时对接。保险公司强化对中介机构和营销员的管控责任,定额保单必须按保费面值销售,而财务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无缝对接,真实记录意外险收支情况。 按照《经营标准》,消费者购买意外险后,可通过保单上标明的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即时查询保单信息,也可以在2天后通过保险公司网站自助查询保单信息,查询服务至少保留至保险责任结束后一个月内。保险公司提供的信息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保单号、保费、保额、保险期间、销售单位等信息。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直以来意外险都是保监会的监管重点之一。过去几年,保监会先后出台了20多个文件专门规范意外险业务,各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发文超过200个。今年年初,保监会又下发《关于停止以撕票方式经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禁止各保险公司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意险业务,对规范短意险市场秩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经营标准》实现保单信息全部进入公司业务系统,能够解决撕单、埋单、数据不真实等问题,有效解决了意外险领域的假保单问题,不过这也提高了意外险业务的经营“门槛”,预计短期内意外险市场可能面临重新洗牌整合。 据了解,大部分保险公司此前已经具备可实时监控查询的内部网络管理系统,即使通过兼业代理公司销售的保单也可实时查询到,所以此次出台的《经营标准》主要是针对那些尚不能实时监测到兼业代理机构销售情况的保险公司,而且主要是极短期意外险的销售情况,此外,保险公司对查询系统升级后,也可使投保人快速、全面查询到投保信息。由于涉及到系统升级改造,那些销量不大的兼业代理网点将被淘汰出局。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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