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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险种“抵御”猪流感来源: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30日 07:18 | 作者:罗晟
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昨天在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自猪流感疫情暴发以来,保监会已对现有保险公司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研究,根据相应条款,三大险种可对因猪流感引发的问题进行赔付。
生猪责任险方面,过去所承保的生猪等保险条款规定,其保险责任范围包括所有的动物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等,因此猪流感应当说包括在生猪责任险等保险之内。 人身保险方面,目前一些人身保险产品承保了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的身故和医疗责任。比如对于人身保险,若被保险人因感染猪流感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至于健康险中的医疗保险,若被保险人因感染猪流感住院或发生相应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予相应的医疗保险费用。 “5·12”地震一周年之际,袁力提到,在过去一年,保监会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包括全国人大财经委也有很多委员提出了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要求。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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