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兴业对重组标的的估值做详细说明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3日 10:59 作者:

  评估机构对重组标的的估值假设、估值方法及估值过程的合规性以及估值结果的合理性进行说明(天健兴业)

  (一)评估假设本次评估主要假设为:1、交易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3、持续使用假设;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5、评估所依据的可比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交易数据等均真实可靠。

  (二)评估方法1、资产基础法:首先对拟注入的水泥相关资产所涉及的被投资单位分别进行整体评估,然后根据金隅股份持有各被评估单位的股权比例计算各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市场价值,最后将各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市场价值进行汇总。

  2、市场法:把拟注入的水泥相关资产作为一个整体,根据经审计的其财务数据,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评估对象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三)评估过程依据评估相关法规和准则,评估师实施了对委托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与会计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验证审核,按被评估单位提交的资产清单,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查验、实地察看与核对,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以及财务分析和预测等其他有必要实施的资产评估程序。

  (四)评估结果的合理性1、评估机构和评估师与金隅股份和冀东水泥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或冲突,具备独立性;2、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资产评估准则,反映了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3、评估师根据本次评估的经济行为和评估目的选取合适的价值类型,并选择了与之相匹配的评估方法。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得出的资产评估结果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拟出售资产的市场价值;4、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价值类型选择恰当,评估方法正确,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因此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