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板]卡姆医疗违反多项规定 收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全景网11月17日讯 卡姆医疗(430633)周四下午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 “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卡姆南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上海监管局发现卡姆医疗存在以下问题: 

  2016年1月至6月,卡姆医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于灵芝累计占用资金1160万元,截止2016年6月16日,于灵芝已归还所占用资金;2016年4月至2016年7月,公司董事、第二大股东孔庆园累计占用公司资金490万元,截止2016年7月29日,孔庆园已归还所占用资金。卡姆医疗对上述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

  2016年5月17日,于灵芝将其持有的卡姆医疗股份2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4%)质押给深圳美悦和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美悦和成”);2016年8月4日,于灵芝将其持有的卡姆医疗股份60.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追加质押给美悦和成。截止2016年8月4日,于灵芝累计质押270.2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4%。卡姆医疗未及时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于灵芝于2013年5月投资设立了南京卡莫服饰有限公司(简称“卡莫服饰”),持股比例40%;2014年4月投资设立了南京檑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2015年12月受让取得了南京讯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0%的股权。孔庆园于2013年5月投资设立了卡莫服饰,持股比例60%;2015年11月投资设立了上海尹轩美容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5%。卡姆医疗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全景网)

  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6/2016-11-17/1479370546_39282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