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3月4日讯 成城股份(600247)周二盘后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4年3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表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在调查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有关媒体报道称,2013年11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就一桩民间借贷纠纷作出终审判决,成城股份孙公司江西富源贸易有限公司被判偿还6750万元本金及利息,成城股份及实际控制人成清波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报道还提到,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不实以及富源公司踪迹难寻、巨额借款遭改变用途等问题。
成城股份经过核查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时,被告江西富源、成城股份、成清波的委托代理人均为代理律师。当时法院传票和应诉通知书及之后的民事判决书均送至代理律师处,由于代理律师当时未及时与公司董事会及董秘进行沟通,公司并不知道相关诉讼情况,因此未对此事进行披露。(全景网/周蓓)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4-03-04/600247_20140305_2.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