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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上期所补充电子形式标准仓单转让申请时间来源:全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3日 16:26 | 作者:邱璧徽
全景网10月23日讯 上海期货交易所周二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订案),自2012年11月26日起开始实施。
修订案对第四十七条关于“电子形式标准仓单的转让”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增加的内容为“会员在14:00之前提交的转让申请,交易所在当日完成转让程序,会员在14:00之后提交的转让申请,交易所在下一交易日完成转让程序。”(全景网/邱璧徽)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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