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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华侨城澄清与庐山欢乐谷无关 对方名称侵权来源:全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7日 21:55 | 作者:雷震
全景网10月17日讯 华侨城A(000069)周三晚间公告称,公司与庐山欢乐谷项目无关,与该项目投资方江西欢乐谷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也无任何关系。
10月13日《九江日报》报道了题为《投资30亿元庐山欢乐谷项目签约落户九江星子县》的新闻,因“欢乐谷”是华侨城集团名下注册商标,引发投资者关注和质疑。 华侨城A强调,“欢乐谷”注册商标所有人为其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经特许授权,公司独占使用“欢乐谷”注册商标。江西欢乐谷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使用“欢乐谷”作为企业字号和开发观光旅游项目用途,均未获得“欢乐谷”注册商标合法权利人的授权许可,侵犯了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公司表示,已于2012年10月17日委托律师致函江西欢乐谷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含有“欢乐谷”字号的企业名称,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全景网/雷震)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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