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12日 16:17 |
作者: |
雷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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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5月12日讯 国家发改委周四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以确保《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得到切实贯彻执行。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组织本辖区内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事先提醒告诫,防范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发生。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价格工作的指导。
发改委同时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迅速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本地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销售的商品房,实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查处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等九大违规行为。
通知还要求对被查处的相关房企的违规行为要进行严厉处罚。若房企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按《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每套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全景网/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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