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06日 13:34 |
作者: |
陈丹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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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5月6日讯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散布日化产品涨价言论,扰乱了市场秩序,违反了价格法有关规定,上海市物价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2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今年3月向各大超市发出调价函,通知联合利华品牌部分日化产品4月1日起涨价。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自2011年3月21日开始,多次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发表"日化行业进入涨价周期"、"不排除第二次涨价的可能性"等言论。这些行为导致日化产品涨价的信息广泛传播,增强了消费者涨价预期,引发部分城市发生日化产品抢购,个别超市联合利华的产品日销售额超过正常时期的几倍甚至十几倍,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上述行为属于"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
发改委指出,日化产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但经营者调整价格的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相互串通操纵价格,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不得恶意发布涨价信息试探市场反应,与竞争对手默契串通协同涨价。
发改委表示,对散布涨价信息引发市场波动,特别是造成抢购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都将严肃查处,予以严惩,决不允许不法经营者肆意破坏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
发改委强调,所有经营者特别是占市场份额较多、在行业内影响较大的企业,要切实引以为戒,增强价格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严格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自觉杜绝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价格违法行为(全景网/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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