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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央行:260家非金融机构法已提交支付业务材料
来源 全景网 发布时间 2010年06月23日 19:46 作者 陈丹蓉
      全景网6月23日讯 针对日前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央行周三表示,截至2010年第一季度末,共有260家非金融机构法人按要求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了支付业务登记材料,其中多数非金融机构从事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以及发行预付卡等业务。

  央行指出,《办法》的出台符合非金融机构在遵循平等竞争规则基础上规范有序发展的需要,符合广大消费者维护正当权益、保障资金安全的需要,符合国家关于鼓励金融创新、发展金融市场、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要求的需要,必将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而重要的影响。

  《办法》共五章五十条,主要可概括为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监管职责。二是明确对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实行支付业务许可证制度。允许非金融机构在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后,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支付服务。三是明确了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资质要求,包括商业存在、资本实力、主要出资人资质、反洗钱措施、支付业务设施、资信状况等。四是明确了审批程序。五是明确客户备付金的安全管理要求。六是明确支付机构支付业务的规范经营要求。七是明确《办法》的过渡期要求。办法实施前未经批准但已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可在《办法》实施后1年内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央行称,为确保《办法》的有效实施,央行正在抓紧制定《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业务办法。实施细则主要对《办法》中有关监督管理主体范围、申请人的资质条件、相关申请资料的内容以及有关责任主体的义务等条款进行细化与说明。相关业务办法主要是指导支付机构规范开展各类业务的具体办法(或指引)。央行还将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拟定相关配套措施,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检查,形成合力,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实施有效监管。(全景网/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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