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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呼叫中心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07日 09:18 |
作者: |
公司回复之1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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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燕京公司在销售啤酒时,将啤酒和啤酒瓶分开计价,不知公司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 答:公司大部分品种的啤酒,瓶子是循环使用的,因此在销售时采用押金制,即啤酒和瓶分开计价,包装物收取押金(瓶子退回时返还押金;若瓶子不能退回,则将瓶子的成本计入销售收入)。另外有一小部分瓶子不循环使用的品种啤酒,采取酒和瓶共同计入收入的计价方法。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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