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16日 08:05 |
作者: |
张欢 |
| |
⊙记者 张欢 ○编辑 衡道庆 近日,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一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山东省青岛市联合举办了部分法院法官参加的期货业务及审判实务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等。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一部、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开班仪式。 为解决《期货交易条例》修订以及股指期货市场开启带来的新问题,便于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官正确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精神,此次培训班中民二庭专门安排了相关课程。同时,还邀请了部分专家讲授商品期货、股指期货市场基础知识、业务流程及法规规则,以进一步拓宽商事审判法官的视野,提高法官期货类案件的审判水平。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