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10日 08:56 |
作者: |
胡刘继 |
| |
继铅期货不久前获批之后,国内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即将再迎来一个新品种。 全国人大代表、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总经理刘兴强昨日在北京表示,大商所将在今年上市焦炭期货,目前交易所正在积极筹备推动相关工作。 《第一财经日报》此前曾报道,焦炭期货去年就已上报相关部门等待审批,不过审批结果一直未下来。刘兴强的这一明确表态,意味着焦炭期货的上市已经进入日程。 刘兴强介绍说,焦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主要用于高炉炼铁,是钢铁工业不可或缺的原材料。我国焦炭市场规模巨大,近年来生产量和消费量均在3亿吨以上。 “近年来由于众多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焦炭、焦煤价格波动幅度大,频率高,山西焦炭价格曾经从2007年年底的1500元/吨涨至2008年夏季的3200元/吨,随后又跌回至2008年末的1300元/吨,现货企业规避风险的需求强烈。”刘兴强说。 他还指出,焦炭还具有行业政策明确、法规健全和自然属性稳定,便于仓储、运输、交割以及市场化程度高的特点,非常适合开展期货交易。开发上市焦炭期货,能为焦煤企业、焦化企业、钢厂和贸易商提供新的避险工具,将有利于焦炭市场的规范发展,有利于提高和改善相关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刘兴强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期货市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取得了突破,一方面,一个覆盖农产品、金属、能源、化工和金融等领域的期货品种体系初步形成;另一方面,我国期货市场的功能不断深化,期货市场在服务现货生产、消费和流通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目前正在讨论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推进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对“十二五”期间发展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说明,在未来五年是我国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转型的重要时期,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加强与改善宏观调控任务实现中,国家重视期货市场所发挥的作用,对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寄予了厚望。”刘兴强说。 他表示,对于大商所来说,焦炭期货品种开发上市,也是大商所由农产品交易所向综合性交易所转变战略规划中的一部分,未来焦炭期货上市将会使大商所期货品种由农产品、石化品种拓展到全新的能源新领域。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