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市场红周刊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02日 10:49 |
作者: |
李潼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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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周刊特约海通期货 李潼军
如果仅从字面上来理解合格两个字,刚经历了三鹿奶粉的震惊和麦道夫欺诈的我们,已被这类温情的面纱折磨得不敢相信文字本来要传达给大众的承诺。当无数的金字招牌瞬间倒下后,人们在思考这到底是行业的宿命轮回还是本来可以避免,加强监管虽已成为共识,但如何管、怎么管又从什么地方开始着手管却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近日由于中金所向一些期货公司派发的股指期货投资者调查报告,引发了媒体揣测即将推出合格投资者制度,笔者认为某些细节问题上值得商榷,未触及到问题的实质。 “客户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资金余额不得低于50万元”这一条看似资金门槛的规定,在实际流程中只起了一个花瓶作用,对于风险控制可以说几乎无任何实用价值。现在期货公司都有银期转账,客户今天不管是自有资金还是凑齐50万元来开个户,完了第二天随时随地就可以从网上把资金划走,谁也不能控制。另外就算这个客户开完户后50万元资金不划走,他如果满仓交易风险不但没降低,反而增加了,按现在的沪深300指数价格,即便收取20%的保证金,理论上他仍然可以买卖4手合约而不是我们想当然的更少。如果硬性规定50万元资金开户后不能动弹,这跟直接提高保证金比例没有差别,已失去了以小搏大的杠杆作用,还能叫期货吗? “本人年收入在30万元以上的,或是家庭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或是拥有金融资产100万元以上的,属于合格类;本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或是家庭年收入20万元以下的,或是拥有金融资产不足30万元的,基本上就属于不合格”,这个想法的意图在于排除那些资产较弱的投资者来股指期货上冒险,但是别忘了,就是银行目前也难以将客户的资信调查清楚,将这么大的一桩事交给实力弱小的期货公司去做,会有怎样的效果?估计最后期货公司为了留住客户,还会被迫花大量时间帮客户去造假,损害声誉。 大家都明白投机市场有风险,需要较强的专业能力才能应对,但越是禁忌的东西越容易引起人们的好奇,个人参与股指期货需要适当的引导,但不应是限制。大力发展和培育机构投资者对于参与市场的各方才是一个最优选择,目前我们所有的交易都通过交易所进行,这种情况下,监管机构机构还是1000个个人投资者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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