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渤海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21日 10:29 |
作者: |
徐莉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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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据悉,业内传说已久的“合格股指期货投资者制度”正在有条不紊地建设中。一份名为《股指期货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标体系(暂定稿)》(以下简称《暂定稿》)的文件下发至多家期货公司。监管部门要求期货公司从现有客户中挑选部分个人投资者进行试点打分,将一些不符合条件、不适合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将被排除在开户大门之外。 评述: 体现高标准、严要求的特征所谓的适当性制度即为合格投资者制度,该制度对个人开户从事股指期货交易设定较高门槛。股指期货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专业投资能力、风险承受能力等四个方面。具体分为“硬性指标”与“弹性指标”,前者投资者必须逐一满足,后者由期货公司综合评估。其中硬性指标中明确个人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账户的最低资金门槛是人民币50万元。而弹性指标中客户财务状况最受关注,评分占比50%。此外,按照《暂定稿》规定欲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股指期货基础知识,并通过相关测试,同时个人投资者还要具有至少5个交易日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实战经验。可见,这项制度体现监管层“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 监管层严控风险中小投资者无缘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衍生产品,专业性较强、风险程度相对较高,其投资理念、风险控制与股票现货市场存在本质区别。因此监管层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始终保持谨慎态度,此次《暂定稿》的设计也彰显了监管层稳健性原则。而抬高股指期货入市门槛也意味着由于缺乏必要投资技能、风险承受能力较差的中小投资者将被拒之门外。就控制风险的角度而言,监管层更倾向于鼓励具有一定专业技能、雄厚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较强的大型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 门槛较高或将影响股指期货推出初期活跃度从目前国内股票市场的投资者结构看,中小投资者仍是市场重要力量。依据《暂定稿》规定,股指期货大门还未能真正向中小投资者敞开,而这可能使在股指期货推出初期以套期保值、套利为主要目的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养老金公司等专业的机构投资者或大型个人投资者因缺少相应的对手方无法交易,从而使股指期货初期交易量和活跃度受到一定的影响。 股指期货准备工作稳步推进这项适当性制度的推出也表明股指期货的准备工作在正常推进,准备工作并没有停滞,而且更深入更细致,更注重市场投资者教育。随着股指期货准备工作的逐步深入,该金融衍生品种成为09年市场创新的一个重要选项的可能性也增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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