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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销售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期将发布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27日 05:24 作者 木子
    证券时报记者 木子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牌照发放在即,与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有关的法规频频出炉。继6月2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以及随后几日发布《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试行)》后,昨日,有消息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独家透露,监管层将于近期公布基金销售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最快在本周就有可能公布。
  有业内资深人士称,资金结算是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必须迈过的一道坎,相关法规的适时推出,表明有关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一揽子”法规日趋完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牌照发放万事具备,只待《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10月1日生效的东风。
  监管部门对推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态度一直是慎之又慎。“这里面涉及的一个关键是,如何监管销售机构的资金结算,防止因资金沉淀在销售机构的账户上可能发生的风险。”有业内人士说,打个通俗的比喻,就是怎样防止销售机构“卷款逃跑”。
  正是因为监管层的这一顾虑,天相投顾在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只能直销代办,而由基金公司来进行结算,而且天相主要针对机构客户代销基金,严重影响了其销售业务拓展。2009初,天相寻求与银行合作,银行在负责基金销售的资金清算以外也履行资金监督责任。不过,高额的银行合作费让天相在发展道路上迟迟迈不开步履。据此,有渠道人士认为,“客户资金结算”是专业基金销售机构必须迈过的一道坎,否则难以和银行渠道共存。
  关于具体方式,有接近证监会的人士透露,即将征求意见的基金销售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可能会在“独立基金销售机构——银行账户——基金公司”之间设计一个“闭环”线路,基金销售公司不能取现,防止了“卷款逃跑”的可能,且资金往来受到银行的密切监管。
  据悉,此前公布的基金销售机构相关法规还包括《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试行)》,这是关于基金业务数据接口标准的技术方案,有助于基金销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降低销售机构运营成本,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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