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基金频道>分析评论
基金第三方销售10月开闸 基金销售是块“大蛋糕”
来源 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23日 07:39 作者 马燕
 

    基民有望“零成本”买到指数基金  多数基民都习惯于通过银行、券商或基金公司网站买基“养基”,而6月21日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基金新规”),则预示着另一种新购买渠道渐行渐近——随着基金新规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可发放牌照,基民未来也可通过这些第三方销售机构买基金。专家分析,这意味着基民有可能以更低的成本买到常规基金。
  (2011-06-22 21:53)
  您是否会通过第三方销售机构买基金?
  不会 44.2%
  会 43.8%
  不好说 12.0%
  您认为《办法》实施后,是否会打破银行渠道垄断局面?
  会 56.2%
  不会43.8%


  符合2千万资金门槛等条件
  可注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新规明确,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申请销售业务,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其股东可以是企业法人或自然人。自然人参股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合伙企业形式设立销售机构的合伙人,均需满足“有从事证券、基金、其他金融业务10年以上;或证券、基金业务部门管理5年以上;或担任证券、基金行业高管人员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新规还首次增加了基金销售“增值服务费”内容,明确其收取方式和应遵循的原则,鼓励销售机构按照质价相符原则,提高服务质量。
  上海一家基金公司华东区销售负责人介绍,新规是在去年11月向社会公开的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发布的,内容中采纳了部分社会意见。“最初的意见稿里门槛是500万元,我们一些同行当时还挺有创业冲动,说几个人筹筹,就可以一起开公司卖基金了。”不过,此次门槛从征求意见稿的500万提高到2000万,让他打消了创业念头,他分析,这估计还是从服务的专业性,以及资金风险防范等方面考虑。


  基金销售是块“大蛋糕”
  第三方机构将发挥“鲶鱼”效应
  对于基金新规,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称,监管部门鼓励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体系逐步形成竞争,更好地提高基金销售服务。
  
  而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基金公司销售基金主要还是通过银行。“老百姓的钱都存在银行里,通过银行买基金比较方便;而银行可收取中间业务手续费;基金公司要通过银行销售扩大规模。”但目前模式存在“粗放性”、一味做大做强却不能做到“合适”的问题。
  “比如基民买到的基金是否最适合自己?除了比较高端的私人银行能做到从客户角度考虑,不少普通基民消费者还是无法实现适销对路。”于是,在目前的基金销售生态环境下,独立的第三方销售机构就成为一种被寄希望于搅动竞争格局的“鲶鱼”。
  
  而从昨天公布的数据来看,我国公募基金总数已突破800只大关。在本周一达到801只。仅今年以来就有97只新基金成立,合计募资1624亿元。“基金销售是块‘大蛋糕’,谁都想来抢一抢。”上海阿尔法基金研究中心研究主管庄正认为,未来三到五年,基金销售额还有可能翻番。而在国外成熟市场,70%的基金销售是通过各种投资顾问而非银行柜面完成。


  基民将可能“零成本”买到基金
  但银行地位短期难撼
  据了解,截至今年5月31日的141家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中,仅天相一家为投资咨询机构。但近年来,包括好买基金网、东方财富网等在内的网站公司以及一些理财咨询机构都在积极筹备申请基金第三方销售牌照。好买基金总经理杨文斌表示,基金新规出台,意味着大家期待已久的独立基金销售公司的大幕开启,是第三方公司起跑的发令枪。
  上海阿尔法基金研究中心研究主管庄正则进一步分析说,第三方公司与银行相比,没有网点多、客户资源丰富的优势,所以必须在更专业的服务或更低廉的成本方面下功夫。举例来说,现在基民通过银行柜台买到基金后一般就没有后续服务了,而第三方机构将来可以提供顾问式的服务,将合适的产品推荐给合适的人,同时在合适的节点提醒基民调整基金池。
  再比如从国外来看,随着渠道竞争的激烈程度加剧,一些常态低成本基金比如指数基金(沪深300指数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一般为1.2%),都已经在“零成本”销售。他预计,这种情况未来也会在国内出现。不过,尽管从长远来看,更多第三方参与销售基金是趋势,可短期银行的地位是很难撼动的。昨天,一家大基金公司的市场部人士分析说,一方面银基合作的模式几方获益,格局已然形成;另一方面,基金销售的初期投入十分巨大,并不是仅仅2000万启动资金就够了。有测算显示,一家基金销售公司须达到30亿元-50亿元的销售规模,才有可能达到盈亏平衡点。这对第三方公司而言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实习生戴懿菡记者马燕
  ■相关链接
  基金销售新规呈现四大变化
  一是开放民间资本进入,新规允许符合专业资格的个人创办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而并非只有法人机构可以当股东,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人员的最低数量从30人放宽至10人。二是保持专业准入门槛,注册资本金要求从原来的2000万元下降到500万元,又恢复到目前的2000万元,说明监管层考虑到避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三是明确资金和数据安全,在法律层面上确保了投资者资金的安全性,确保了交易数据的安全性。四是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譬如第13条规定允许有资格的机构可以进行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销售;第79条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以基金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等活动的管理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为FOF管理(基金中的基金)预留了空间。
  据新华社电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新法规出台 第三方专业基金销售迎来“东风” (06-22 09:51)
·基金销售第三方牌照发放渐近 FOF管理埋下伏笔 (06-22 08:08)
·基金销售新规出炉10月1日实施 独立机构准入放宽 (06-22 06:28)
·证监会放行在华外资银行基金销售机构资格 (06-22 06:53)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发布 第三方销售牌照将发 (06-22 06:55)
·基金销售:日常监管+离任审计销售办法严控风险 (06-22 05:54)
·注册资本“回归”2000万元投资者更有信任感 (06-22 05:54)
·破解基金销售困局 弱市也有“神话” (06-20 08:36)
·基金公司微博开得快“织”得慢 可读性不高 (06-20 05:53)
·理财产品"火热" 股基卖不动 新基金销售再陷困境 (06-16 07:57)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