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新闻晨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08日 10:20 |
作者: |
李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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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 李锐
日前,证监会网站公布《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针对保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仓位限制作出明确规定,允许其参与股指期货。
保本基金最多30%仓位可投期指
对于“意见稿”,其中最为瞩目的一条规定就是,保本基金除了可以投资于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外,今年上半年刚推出的股指期货也进入其投资范围,这也是首次作出明确规定。
当然,限于保本基金的自身特殊原因,基金投资期指的仓位规定并不适用于保本基金,因为保本基金一般不超过仓位30%的股票资产。也就是说,与一般基金10%的仓位参与不同,保本基金最多可有30%的资产参与期指。而对于固定收益资产的仓位,上述“意见稿”也明确规定,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保本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70%。
基金、券商也可担保
而作为保本基金的担保人,也算是保本基金保本的一道“防火墙”,自身就对担保人的资质要求较高,而“意见稿”对于担保人更是作出比较具体的条件限制:
作为担保人,非金融机构应满足“成立并经营满3年,最近3年连续盈利,实收资本不低于10亿元,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20亿元,已担保的保本基金资产规模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10倍,最近三年未受过重大处罚,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条件。”同时,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可担任保本基金的担保人,“意见稿”也分别从注册资本、净资产等方面给出具体条件。
首次引入风险买断
在担保方式上,“意见稿”结合我国实践经验和境外成熟市场做法,首次将风险买断担保引入。
其中,连带责任担保为基金管理人和担保人签订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由基金管理人与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风险买断担保是指基金管理人和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约定由基金管理人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人在保本基金出现亏损时,负责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赔偿相应损失,担保人赔付后也不得向基金管理人索赔,这种方法主要参考了境外成熟市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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