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判南方违约,又驳回赔偿。这是一个很巧妙的裁决结果,南方非常满意。”
理财周报记者 王小静/文
去年轰动一时的南方基金分红案在耗时近1年后,终于在3月25日公布仲裁裁决。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仲委)的仲裁裁决,南方基金的不分红行为构成违约,并退管理费。但驳回投资人的赔偿请求。
等待这样一个结果很不容易,因为这是个双方都不能妥协的案子。旷日持久的等待使南方基金和南方稳健2号的投资者们,包括双方辩护律师都感到疲惫不堪。
对于基金行业来说,结果具有绝对的参考价值。这一案件从一开始就让基金公司们学“乖”,今年1月的分红潮就足以说明一切,没人愿意再被揪出来当“铁公鸡”。
谁输谁赢?
3月26日上午,南方基金公司、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和南方稳健2号的投资者们都在焦急地等待着一个结果。因为2009年轰动一时的南方基金分红案于3月25日终于出台仲裁结果,将于当日上午送达。
上午11点,理财周报记者得到消息,律师事务所已经拿到仲裁结果。很快,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也在自己的博客中发表了裁决要点。1、南方基金公司不分红行为构成违约;2、南方基金公司退回管理费;3、南方基金公司承担80%仲裁费;4、驳回投资人赔偿请求。
从记者看到扫描的裁决书原文来看,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主要包括四点,1、被申请人将管理费2041.49元退还给申请人;2、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红利损失65257.10元;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红利损失利息1329.42元;4、被申请人承当本案的仲裁费用。
具体的裁决结果是,南方基金退还702.7元的管理费。但是6万多的赔偿请求则被仲裁驳回。
“是否会向法院申请撤裁还在研究当中。”张远忠在电话中对理财周报记者说。“我们算是取得初步胜利吧。”
“我们赢了,怎么输了呢?对于绝大多数的申请,仲裁都驳回了。”下午2点,当理财周报记者拨通南方基金总经理高良玉的电话时,他这样对记者这样说。
“既判南方违约,又驳回赔偿。这是一个很巧妙的裁决结果,南方非常满意。”一位接近南方基金公司的知情人士对理财周报记者说。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和分析了此次仲裁结果背后的原因和意义:
第一,仲裁结果判决南方基金违约实际上是考虑到申请人的心情,因为南方稳健2号没有在年报之前分红,但是基金契约以及相关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分红的具体时间,而当时整个基金行业分红的惯例也有很多基金在年后3月份开始分红,所以实际上判南方违约是一种平衡考虑。
第二,南方基金退还720.71元管理费,并不是退给持有人,而是退还到基金资产里面。而此次仲裁费用南方基金承担80%,申述的投资者承担20%,也就是1002.2元。从纯粹的经济损益来看,申请人并没有讨到好处,所以也不会引发更多的持有人进行申请。
第三,除南方基金以外,行业里仍有10多只其他基金存在类似的分红状况,此次南方基金分红事件的仲裁结果也可以给行业处理分红事宜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