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融资中国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04日 15:33 |
作者: |
舒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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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府引导基金正如雨后春笋般地集体呈现。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地方政府设立引导基金,应该贯彻因地制宜的思路,量力而行。设立与否要看当地创投发展的环境、创投企业的活跃度、财力情况而定。创投比较活跃、财力相对充裕、成长性企业较多的地区适合设立引导基金。”日前,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副司长曹文炼在“2009中华创投家论坛暨创投政策解读会”上如此说。 而台湾创业投资公会秘书长苏拾忠则表示,“引导基金首先要配合地区的产业政策。而现在各地区产业政策雷同,比如光电半导体、生物制药等,每个省都搞。如果大家的产业政策都一样,就等于没有产业政策,各省要根据自身的状况制定有特色的产业政策。”
分歧一:出资配比
“有些地方引导基金提出出资额配比的要求,比如一个亿的基金,引导基金和我们各出5000万,这就违背了引导基金的要义。政府资金占10%或8%比例较合适,关键是要把民间资本吸引过来。”北京硅谷天堂创业投资公司执行总裁鲍钺说道。 “引导基金目的不在于设立,而在于引导民间资本,光自己投资完全是失败的。”苏拾忠提及台湾地区引导基金的发展经验:“台湾从1984年起,先后筹设了四个风险投资政策性引导基金,以92亿新台币的额度引出了2000亿新台币的投资。”“引导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2008年10月18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制订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如是指出。 部分地区的民间资本已向创投领域渗透。以素有投资风向标之称的温州民间资本为例。据2008年11月“中国本土创投与私募股权投资论坛”会上一位资深温州经济研究者的说法,当时在工商局注册的温州创投公司已经达到100余家,初步预计有1000亿元左右的资金进入创投领域。而拥有多家高科技企业的温州企业家温邦彦则坦承已注册成立温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并称创投将是温州民资的重要出路,温州资本以前看重实业资产,担心股权投资的风险,现在则在实体经济遭遇外贸冲击的环境下转变投资思路,温州下一步或许将从实业基地转变为股权投资中心。 据《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研报告》数据显示,就中国内地风险资本来源细分结构进行分析,来源于个人的风险资本有所提高,从2007年的10.46%提高到19.28%;而对2008年新募集的来源于中国内地风险资本进行分析后可以看出,来源于个人的风险资本占有比例已达最高,达到34.72%,远远超过2007年的14.82%。 “目前,民间的富裕资金主要流向了贷款,而银行又缺钱,这是一个很矛盾的现象。要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的模式,把民间的富裕资本聚合起来,达到化零为整,聚少成多的效果。”深圳创新投资集团董事长靳海涛说道,“其实,当地的民间资本是非常喜欢在当地投资的,因为看得见、摸得着,关键是有没有一种形式,把这个融资平台建立起来,创业投资正是这种投资平台形成的主要方式之一。”
分歧二:地域分割
“引导基金太受地域限制,对我们来说可操作性不强。”IDG创业投资基金创始合伙人熊晓鸽表示,“很多地方引导基金以一定的出资额作为吸引条件,要求我们出资在当地注册基金,这对我们来说很麻烦。全国有那么多家引导基金,我们没有精力去分别设立。如果能换个方式可能会更好些。”“建议引导基金不要要求把政府的钱必须投在本地企业上,创投企业最终投资与否,关键取决于本地项目的好坏。政府应该着重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服务环境。如果当地项目没有好的回报,硬性要求投资的话,有些强人所难。”鲍钺说道。 智基创投合伙人陈友忠则表示:“相比以前,现在引导基金的运作方式已经有很大改进了。记得2005年时,引导基金除了出资,还要求参与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再比如,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一期募资时,要求80%的资金投中关村的项目,而到三期时,已经有了很大改观。希望这种趋势能越走越好。”同时,陈友忠建议,按区域划分设立基金的思路可以尝试改变。“现在都是按照区域来分设基金的,比如针对中关村项目的基金,针对西安市场的基金,这是一种地区划分法。其实,还可以换一种角度,能否从产业的角度来划分,比如,在西安设立一家针对软件外包的产业基金,把西安的引导基金,以及其他的社会基金都吸引进来,之后将40%投资到西安,其余针对软件行业进行全国布局,即设定一个产业作为独立基金的投资重点,并与现有引导基金合作,这或许是一个不错的方向。”
分歧三:支持创投还是支持产业
苏拾忠认为,获得政府引导基金投入的创投企业理应服务于当地的产业政策。“在台湾,引导基金都是作为推动产业政策的工具之一,目的是带动产业发展,并不是要盈利。因为引导基金都是人民的纳税钱,把钱给你管,你就必须要服务政府的产业政策。如果说,本省要扶持光电、风力发电,创造就业,结果你拿了本省政府的钱去别的地方投资光电,那本省要扶持的产业、就业问题谁来承担?所以政府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的投资给予扶持(包括从税收上、资源上),如果创投企业只为了获利,而不是去服务产业发展,就没有必要扶持。”苏拾忠还提及,当初台湾地区的引导基金一般要求将70%的资金投资在岛内,有30%可以投到岛外,但有个前提条件,必须带回技术。”“我认为中国并不需要很成功很赚钱的创投公司。台湾创投搞了20年,与大陆相比,没有一家特有名气的,但这些投资对于台湾产业的发展,却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中一点就是,台湾的引导基金没有扶持创投行业自身的发展,而是通过这种形式来扶持其他产业的发展。”苏拾忠说道。 “各省市的引导基金应当分20%的比例来做创业投资扶持,而80%的比例去扶持当地的产业发展。各个省市去辅导创业投资企业,对当地的产业发展不会有太大贡献,因为所有的创投企业都在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这不是各个省市政府的目的,政府的责任是要创造就业率。你让创投企业获得了很高的资金回报,到头来政府获得了什么?并且这20%的侧重点扶持绝对不是提供投资资金,而是提供好的项目、好的环境,训练一批优秀的专业人才、找到好的会计制度,这才是扶持创业投资,让好的创投在这里生根。剩余的80%资金中,30%选择跟投,对优秀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另外50%用来设立先导基金,也就是把钱给愿意为你服务的创投企业,在股份安排上,政府可以大比例出资(如50%),创投出一小部分(如20%),剩余的由政府出面找当地的国企、上市公司来参与。对于这种先导基金的投资领域就要做出限制,70%必须投资于本省,30%可以投资外省,但投外面要有个条件,即需要带回技术。”苏拾忠建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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