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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代理律师秦悦民:华安雷曼案注定将被写入历史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24日 08:05 作者 杨柏国
   
  尽管是名义上的胜诉方,但作为华安基金的代理律师,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秦悦民律师谈及案件,首先仍是对雷曼欧洲的代理律师行方达律师事务所送出溢美之词。
  “这个案子将注定被写入历史。”秦悦民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华安雷曼案结束之后,秦悦民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独家书面专访。
  第一财经日报:你此前公开表示华安雷曼案将是一个里程碑式(Landmark)的案件,请问你认为该案里程碑的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
  秦悦民: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聘请的境外专家之多,专家向法院提供的专家报告之多是没有先例的;境外金融、法律专家来境内法院出庭作证,接受双方代理律师的盘问也是极其罕见的;境外大律师(Barrister)向中国法院出具专家报告似乎也是第一例;境外金融监管专家向中国法院出具专家报告也未曾有公开报道。
  同时,本案涉及的又是中国基金公司的第一只QDII产品,而被告则是有史以来全球最大破产案件的当事人雷曼兄弟控股集团的一家子公司。诸多“第一”使得本案将注定成为一个被写入历史的案件,当然也可以称为里程碑式的案件。
  日报:该案最终能够从诉讼走向调解,并获成功,可以说由多种因素促成,你如何评价该案的样本价值?
  秦悦民:当前中国企业“走出去”及参与跨境交易日益增多,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日益复杂多变,甚至凶险,当危机突然降临时,如何稳住阵脚,并利用法律手段最大限度维护权益是每家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必须面对的功课。
  华安第一时间向政府汇报,第一时间向广大投资者发布“安定公告”,聘请律师毫不迟延地准备诉状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这一系列危机处理的“组合拳”及时有效。金融监管部门和上海地方政府启动应急处理机制也同样迅速和有效,并且积极支持华安通过诉讼方式依法维权。
  日报:作为中国QDII第一大案,你认为该案反映出的哪些法律与金融问题对中国的基金、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
  秦悦民: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之一是金融顾问的专家责任问题。在英国法下,承担专家责任的主体已经不仅仅是医生、会计师、律师、专利代理人、建筑设计师等,金融顾问也有可能需要承担专家责任,这一点值得中国借鉴。
  此外,场外金融衍生品案件的审理是需要智慧。上海高院及时受理本案、及时根据原告申请对被告财产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体现了极高的素养、胆识和专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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