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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新规:两年内跳槽两次将不得获任基金经理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23日 08:44 作者 陆媛
   
  证监会昨日发布新规整肃基金公司投研高管人员执业行为,并明确限制基金经理过于频繁的跳槽次数。这被视为对基金业老鼠仓等违规事件的最新监管措施。
  “老鼠仓是我们最不能容忍的!”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态决心肃清基金业的违规行为。熊市多丑闻。基金投资管理人员、基金经理近年来变动频繁,实践中出现个别公司投资管理人员从事股权投资、其直系亲属买卖股票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行为,以及投资管理人员交易时所用MSN、QQ、PDA、手机等容易泄露交易信息的即时通讯工具管理,都成为摆在监管层面前的新情况。
  昨日证监会宣布对《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正式提出基金经理注册制,以后所有基金经理必须将从业信息登记进入中国证券业协会管理的数据库,部分、逐步向社会公众开放,并明确提出若两年内跳槽两次则不可获任基金经理。
  “存量的(基金经理需要)登记,增量的(需要)注册。”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人昨日打比方说,即现有的基金经理需要将个人信息统一提交协会登记,而新发基金产品的基金经理必须由基金公司统一向协会注册,经过考试和条件审查后方可注册。
  监管层还严格限制了基金经理跳槽次数。“有的基金募集时候说好了谁来做基金经理,募集结束后马上就换成另外的人来做基金经理。还有的基金经理一年跳槽三四次。”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这种行为不敬业、不严谨。
  对于那些短期内频繁变更工作岗位及管理基金未满一年主动提出辞职的投资管理人员,证券业协会将拒绝为其注册。《指导意见》中第34、35条规定,基金公司若聘请上述人员则必须向证监会说明尽职调查理由和拟聘用的理由,而实际操作中将更加严格,若两年内跳槽两次将无法获得基金经理的注册。
  “两年要是跳槽两次以上(包括两次)之后,再注册基金经理的时候就没法注册,因为原来大家觉得比较随意的,现在我们不允许了;以前短期频繁这一用词没有量化的概念,现在两年跳两次以上我们就认为是频繁,而且如果没有合理理由提交还要注册的时候,必须进行比较多的说明,为什么不断变化?变化之后有什么影响?你原来业绩什么样?我们就会问原来所在基金公司管的产品什么状况,这时候对你是否注册进行判断。”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人表示。
  基金公司将被要求建立严格的通信管理制度,固定电话录音、交易时间投资管理人员的移动电话、掌上电脑等移动通讯工具必须集中保管,MSN、QQ等各类即时通讯工具和电子邮件应实施全程监控并留痕,而且录音、即时通信、电子邮件等资料应该保存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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