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3月23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长信利丰债券 | |
| 基金主代码 | 519989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8年12月29日 |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3年3月22日 |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132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384,099,543.77 |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192,049,771.89 |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93 |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3年度的第1次分红 | |
注:根据《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至少分配1次,最多分配12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50%。
二、与分红有关的其他信息
| 权益登记日 | 2013年3月26日 |
| 除息日 | 2013年3月26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3年3月28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次分红将以2013年3月26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份额于2013年3月27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3年3月2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13年3月26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新版开放式基金系统的分红业务规则,投资者于系统升级日(2009年8月7日)及之后申请设置分红方式的,该项设置只对投资者提交设置分红方式业务的销售机构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所设置的基金分红方式,即投资者可以在不同销售机构对同一基金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09年8月7日发布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分红业务规则的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2、基金代销机构:安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通证券、德邦证券、东方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金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汉口银行、杭州数米(第三方)、杭州银行、好买财富(第三方)、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证券、华夏银行、江海证券、交通银行、诺亚(第三方)、平安银行、齐鲁证券、日信证券、上海长量(第三方)、上海浦发银行、上海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天风证券、天相投顾公司、天源证券经纪、西藏同信证券、厦门银行、湘财证券、兴业证券、招商银行、招商证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民族证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河证券、中国银行、中国邮储银行、中航证券、中山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中信证券(浙江)、重庆银行等64家银行及券商。
五、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