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华宝兴业资源优选参加代销机构定投费率优惠等公告来源: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4日 07:55 | 作者: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与厚爱,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协商一致,华宝兴业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40022,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2年9月20日起参与上述代销机构定期定额投资及电子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及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 二、定期定额投资及电子渠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方案 (1)中国银行 投资者在中国银行通过“定期定额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含柜台和新版网银),并扣款成功,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本优惠只针对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基金申购业务,并扣款成功,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本优惠只针对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2)中国建设银行 自2012年9月20日起,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进行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交易的客户可享受定期定额申购费率8折优惠,若享受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自2012年9月20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7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该基金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中国工商银行 自2012年9月20日至2013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家”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WAP)、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申购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其申购费率享受八折优惠。原申购费率不低于0.6%的,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的,按原费率执行。 (4)中国农业银行 自2012年9月20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若享受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招募说明书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按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条款中规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5)交通银行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可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以上适用于前端收费基金) 自2012年9月20日15:00至2013年6月28日15:00期间,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可享受基金申购费率(前端模式)优惠费率最低8折优惠,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6)渤海银行 投资者通过渤海银行柜面开通本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将持续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定期定额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渤海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自助开通本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将持续享受4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渤海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特别提示 1、本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各代销机构,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各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6 公司网址:***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公司网址:***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88 公司网址:***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99 公司网址: ***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公司网址:*** (6)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 888 8811 公司网址:*** 投资者也可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和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咨询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4日
华宝兴业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9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2年9月20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但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在基金合同约定时间外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申请处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销售网点、代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和直销e网金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人在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次申购的最低金额。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3.2.1 前端收费
注: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直销e网金申购费率优惠详见公司网站。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日的投资人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不低于其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转换费用由二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2、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5、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6、如遇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转换费用的构成同样适用于前述规则,即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7、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基金赎回费=B×C×D 转出总金额=B×C 净转出金额=B×C×(1-D)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 =[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B为转出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公司在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和部分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宝康系列基金(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债券基金(A/B类)、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A/B类)、中证100指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上证180价值ETF联接基金、新兴产业基金、可转债基金、上证180成长ETF联接基金、医药生物基金、中证短融50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2)办理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 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销售机构也将适时开通,本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3) 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4) 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5)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本基金与宝康系列基金(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债券基金(A/B类)、中证100指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上证180价值ETF联接基金、新兴产业基金、可转债基金、上证180成长ETF联接基金、医药生物基金、中证短融50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从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出,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200份。因为转换等非赎回原因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该基金最低保留份额数量限制的,注册登记机构不作强制赎回处理。 (6)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销售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7)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本公司直销e网金(目前华宝兴业直销e网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建设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和天天盈)。 代销机构:本次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各代销机构开始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网点等信息,请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若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3)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各代销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e网金办理本业务时,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元(含申购费)。 (4)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5)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如因投资者提交变更、解约等申请而使扣款信息与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约定信息不符或基金管理人发布暂停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等情况,则此次扣款不成功。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如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的,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处理。 (6)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正常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包括网上交易)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司直销e网金的定期定额优惠申购费率详见本公司的公告及网站。 (7)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8)变更与终止 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指定基金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资料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200120)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38505732、021-38505888-301 或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50499667、50988055 2)直销e 网金 网上交易网址:*** 华宝兴业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6 公司网址:***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公司网址:***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88 公司网址:***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99 公司网址: ***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公司网址:***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95555 公司网址: ***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公司网址:***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址:*** (9)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 888 8811 公司网址:***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址:***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88 公司网址:***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址:*** (1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服务热线:0512-33396288 公司网址:*** (1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5 公司网址:*** (1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95511—8 公司网址: *** (2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址:*** (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公司网址:*** (2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公司网址:*** (2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208888或各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 (2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471-4972343 公司网址:*** (2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0755-33680000、400 6666 888 公司网址:*** (26)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4006515988 公司网址:*** (27)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00-8008 公司网址:*** (2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77或95578 公司网址:*** (2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1-001 公司网址:*** (30)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10-65051166或直接联系各营业部 公司网址:*** (3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9898、021-38929908 公司网址: *** (3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公司网址:*** (3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公司网址:*** (3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8899 公司网址:*** (3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公司网址:*** (36)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18-8118 公司网址:*** (3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3 公司网址:*** (3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000686 公司网址:*** (39)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28 公司网址:*** (40)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551-96518、400-80-96518 公司网址:*** (4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918918、021-962518 公司网址:*** (42)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88 公司网址:*** (4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567 公司网址:*** (4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096-096 公司网址:*** (45)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198888 公司网址:***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2年9月2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等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2年7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华宝兴业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2)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3)自2012年9月20日起,本基金将参加上述部分代销机构开展的相关费率优惠活动,包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的优惠活动、日常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网上银行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等。具体的费率优惠活动以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4)投资者也可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和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咨询有关情况。 (5)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4日 文档附件:
相关阅读:
相关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