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8月03日 06:0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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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8月3日起增加众禄基金作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代销机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业务范围 1、自2012年8月3日起,投资者可在众禄基金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及以下业务: (1)交银精选、交银货币、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增利、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主题、交银趋势、交银制造、交银双利、交银价值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 (2)交银环球、交银资源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3)交银行业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上述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费率及办理各项代销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代销机构办理各项基金代销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代销机构及其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自2012年8月3日起,投资者通过众禄基金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主题、交银趋势、交银制造、交银价值,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交银双利A类基金份额、交银环球、交银行业、交银资源,享有前端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措施如下: (1)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为原申购费率4折,但优惠后申购费率若低于0.6%,则按0.6%执行; (2)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上注明的费率。 以上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众禄基金所有,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众禄基金的有关公告。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众禄基金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场外代销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通过众禄基金网上交易系统投资上述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认购费率、转换费率以及后端申购费率,具体业务办理事宜请以众禄基金的安排为准。具体各基金的日常申购费率请参见其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上述费率优惠活动适用于今后在众禄基金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不再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 薛峰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张玉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电话:(021)61055027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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