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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5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嘉实沪深300ETF |
基金主代码 |
159919 |
基金运作方式 |
交易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5月7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2]393号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2年4月5日
至2012年4月27日止 |
验资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2年5月7日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88,720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19,332,261,440.00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1,045,952.00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19,332,261,440.00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045,952.00 |
合计 |
19,333,307,392.00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2年5月7日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沪深300ETF(基金代码:159919)的申购、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开始日、赎回开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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