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管理公司名称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住所变更日期 |
2012年1月12日 |
变更前基金管理公司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702室 |
变更后基金管理公司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3楼01-03单元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无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持卡人
通过嘉实直销网上交易的在线支付方式申购费率优惠促销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我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对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持卡人通过我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的在线支付方式申购基金给予更大的费率优惠。
一.优惠期促销期:2012年1月12日16点起至2012年6月29日15点止
我公司将于2012年1月12日15点开始进行相关配置,届时我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在线方式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的申购暂不可用,预计于16点钟前配置完成,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的申购在配置完成后恢复。
二.优惠期促销期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在线支付申购费率优惠至4折起:
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持卡人通过我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的在线支付方式申购基金,申购费率优惠为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申购费率的40%(4折),但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如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优惠期结束,恢复执行原来的申购费率标准。
三、提示
投资者申请使用我司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发邮件至客服信箱:service@jsfund. cn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2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嘉实直销网上交易有关建行卡
功能升级和申购费率优惠调整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个人投资者投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对嘉实直销网上交易有关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或存折(以下统称“建行卡”)功能进行了升级,并对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进行了优惠和调整。?
一、升级后的新业务开始时间
2012年1月12日起。
二、升级后的业务开通范围
中国建设银行全国地区的个人借记卡持卡人和存折账户的持有人。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所有的开放式基金。
四、适用业务范围
在线支付方式认购/申购、定期定额申购、智能申购、赎回、转换、查询等业务。
五、操作说明
1、投资者无需开通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只要持有一张建行借记卡或存折,即可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按照相应提示开通该借记卡或存折的直销网上交易。
2、完成开户后,投资者即可登录网上交易按照有关提示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申购、智能申购以及赎回、转换、查询等业务。
3、如果开通电话交易,投资者还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和电话拨打400-600-8866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查询等业务。
六、费率优惠措施
投资者持有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或存折,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进行基金的普通申购、通过直销网上交易进行的智能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均执行新的申购费率优惠标准:
(一)本公司旗下所有非零申购费率基金的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执行相应公告的申购费率。
(二)零申购费率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为零。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进行公告。
七、提示
投资者在使用本公司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登录本公司网站***或网上交易频道***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2日
关于嘉实主题混合暂停转入及限制申购业务的定期更新公告(2012年1月)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嘉实主题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070010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0年5月26日 |
暂停申购起始日 |
2010年5月26日(每月第9个工作日除外) |
限制申购起始日 |
2010年5月26日(每月第9个工作日为定期限制申购日) |
限制申购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
5亿元(每月第9个工作日,本基金净申购申请金额上限) |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0年7月13日 |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 |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兼顾基金资产的有效运作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定期更新公告无变更相关规则,只是明确本月开放日为 2012年 1月 16日。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嘉实主题混合实施暂停转入及定期限制申购业务的公告》。本公司每月发布一次定期更新公告,并在相关规则变更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本次定期更新公告无变更相关规则)。
自2010年5月26日起,暂停本基金申购及转入业务。之后每月开放1日(开放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不含转入),开放日的具体时间为每月的第9个工作日,该工作日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每月开放日的具体时间如有更改,本公司将在新的开放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
(3)开放日当日(T日),本基金实施申购业务(不含定期定额计划的申购业务)的限额销售,对T日净申购申请金额设定上限(下简称“开放日上限”)每月的开放日上限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在每月开放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2012年1月16日的开放日上限为5亿元。
①若T日净申购申请金额未超过开放日上限(含开放日上限),则对所有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功确认。T日净申购申请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T日净申购申请金额=T日有效申购申请总金额-(T日有效赎回总金额+T日有效转换转出总金额)
②若T日净申购申请金额超过开放日上限,则按比例确认的方式对T日已接受的有效申购申请部分给予确认,以保证当日有效净申购金额不大于开放日上限,不予确认的申购款项由销售机构退还给投资者。
③T日部分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
部分确认的比例=(开放日上限+T日有效赎回总金额+T日有效转换转出总金额)/T日有效申购申请总金额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部分确认的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申购费率按照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且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申购份额的计算按照截位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后部分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若发生按比例确认的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将于两日内公告按比例确认时所使用的比例,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3)在上述暂停转入及定期限制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仍开放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具体规则如下: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能够继续为定期定额计划的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②本基金代销机构是否可实现办理非开放日本基金的定期定额业务,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具体规定为准;
③自2010年7月13日起,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定期定额计划的申购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定投上限,若超过5万元(不含5万元)定投上限,该笔定期定额申购将不予确认;定投上限的具体金额如有变更,本公司将在变更前至少3个工作日另行公告;
④每月开放日定期定额计划的申购金额均不得超过已公告的定投上限,但不受当日限额销售的影响。
在实施上述暂停转入及定期限制申购业务期间,赎回及转出业务均可正常办理。
恢复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及转入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了解、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