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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基金在中信万通证券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07日 06:05 作者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万通证券")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1年12月7日起,中信万通证券在其所有网点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销售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是指投资人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投资者可在中信万通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销售业务:
  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基金代码:255010);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基金代码:257010);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基金代码:253010);
  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20,后端 257021);
  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基金代码:前端 257030,后端257031);
  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基金代码:前端 257040,后端257041);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基金代码:A类253020,B类253021);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基金代码:257050);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2509);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基金代码:253030);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基金代码:257060);
  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货币;基金代码:A类253050,B类253051);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代码:257070);
  本公司今后发行和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定投业务及在中信万通证券处的办理情况,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办理场所
  投资人可到中信万通证券基金营业网点或通过中信万通证券认可的受理方式办理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受理网点或受理方式见中信万通证券各分支机构的公告。
  3、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在中信万通证券进行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4、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人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中信万通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人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信万通证券各营业网点或中信万通证券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中信万通证券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万通证券的规定。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人须遵循中信万通证券的基金定投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中信万通证券规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扣款。
  6、扣款金额
  投资人应与中信万通证券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具体最低申购金额遵循中信万通证券的规定,但每月最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7、定投业务申购费率
  参加定投业务适用的申购费率同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更新公告中载明的申购费率。
  8、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工作日。
  9、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人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中信万通证券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信万通证券的规定。
  (2)投资人终止本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中信万通证券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信万通证券的有关规定。
  (3)本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中信万通证券的具体规定。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
  2、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6577;
  网站:***。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中信万通证券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销售业务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中信万通证券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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