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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基金增加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9月06日 05:47 作者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1年9月6日起,江海证券在其所有网点开通我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相关销售业务。
  一、业务范围
  1、投资者可在江海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相关业务:
  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基金代码:255010);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基金代码:257010);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基金代码:253010);
  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20,后端 257021);
  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基金代码:前端 257030,后端257031);
  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基金代码:前端 257040,后端257041);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基金代码:A类253020,B类253021);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基金代码:257050);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基金代码:253030);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基金代码:257060);
  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货币;基金代码:A类253050,B类253051);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代码:257070)。
  2、投资者可在江海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业务: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2509)。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是指投资人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办理场所
  投资人可到江海证券基金营业网点或通过江海证券认可的受理方式办理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受理网点或受理方式见江海证券各分支机构的公告。
  3、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在江海证券进行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4、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人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江海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人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江海证券各营业网点或江海证券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江海证券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江海证券的规定。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人须遵循江海证券的基金定投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江海证券规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扣款。
  6、扣款金额
  投资人应与江海证券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具体最低申购金额遵循江海证券的规定,但每月最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7、定投业务申购费率
  参加定投业务适用的申购费率同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相关的最新公告中载明的申购费率。
  8、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工作日。
  9、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人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江海证券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江海证券的规定。
  (2)投资人终止本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江海证券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江海证券的有关规定。
  (3)本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江海证券的具体规定。
  三、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1、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1)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2)目前,本公司旗下开放转换出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上述赎回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届时以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
  (3)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零。
  目前本公司旗下开放转换入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上述申购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届时以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
  前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出金额对应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零,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3)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作为确定依据。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基金转换业务举例:
  例:某投资者投资101,500元申购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申购费率为1.5%,申购申请当日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000元,则可申购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100,000份。持有一年半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0份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国联安货币市场基金,转换申请当日国联安货币市场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 100,000×1.0500= 105,000元;
  赎回费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 105,000×0.2% = 210元;
  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申购费 - 转出基金申购费),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零),即申购补差费率 = max[(0-1.5%),0] = 0;
  申购补差费 =(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05,000-210)× 0/(1+0)=0元;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105,000-210-0=104,790元;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4,790/1.0000=104,790份。
  4、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在相关网点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4)目前,每次对上述单只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且如因某笔基金转出业务导致该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基金管理人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单个开放日单只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与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与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等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目前,原持有基金为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份额的,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
  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公司网站:***。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增加江海证券开通我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相关销售业务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江海证券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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