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10日 04: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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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620001,以下简称"本基金")截至2010年11月3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807元,累计净值为1.0907元,已实现的每份额可分配收益为0.0600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规定及《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本基金实施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2010年11月30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5000元。 二、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1、权益登记日及除息日:2010年12月 15 日 2、红利发放日:2010年 12 月 16 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基金仅采用现金分红的分红方式。 2、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 12 月 16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但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在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询本次分红情况,也可向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666-0666)。 3、投资者还可以到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储、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发展银行、金元证券、民族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国元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信达证券、华泰证券、长江证券、天相投顾等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查询本基金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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