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4日 05:0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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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自2010年 12月7日起,华夏银行的各营业网点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 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亦参加华夏银行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以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代销基金范围与代码 二、参加华夏银行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华夏银行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参加网上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范围 3、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说明 (1)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产品,其申购费率享有6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本优惠仅针对在正常申购期的股票型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三、开通定投业务及参加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华夏银行参与开放式基金定投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开通定投业务及参加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范围、代码与定投起点 (注:符号“√”代表参加) 3、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说明 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办理上述指定基金产品定投业务并成功扣款的,均享受定投申购费率8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能低于0.6%。若优惠后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者是单笔固定收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华夏银行办理基金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应遵循华夏银行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华夏银行为本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10-95577; 网址:***;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址:***。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2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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