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3日 04:23 |
作者: |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自2010年6月30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指数收益法"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双汇发展(证券代码:000895)进行估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基金合同,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从2010年12月2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上述证券采用收盘价进行估值。 特此提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