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20日 04:0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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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③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月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8月2日至2010年6月30日)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正式公告之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符合公平交易制度,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交易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类似的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二季度,宏观紧缩政策陆续出台,货币政策方面,央行于4月和5月分别重启了三年期央票以及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6月份则上调公开市场的一年期央票利率;产业政策方面,4月上旬出台了对房地产行业严厉的调控政策,消除了市场对经济过热的担忧。从外部经济来看,希腊债务危机的升级使得市场开始担忧经济的下滑,由此增强了市场的信心。总体看,收益率曲线变得更加平坦化,1年期央票利率大幅上升40bp至2.3%,而10年期国债收益率则下行16bp至3.27%。 由于预期CPI同比将不断抬升,整个二季度,短端利率处于平稳胶着的状态,并在5月底资金紧张开始,随着回购利率一路大幅走高。本基金在二季度保持了央票、短期浮息债、短融比例的基本稳定,兑现了组合的部分盈利,在6月份央票、短融利率上升到新的台阶后,适当增持了部分利率和信用产品,组合的静态收益得到了提高。 展望第三季度,经济增速将进一步下滑,利好长债,但CPI同比依然维持在3%以上,短端利率面临着一定的压力,本基金将维持浮息债的适当比例,控制久期,确保组合具有充足的流动性。“诚信是基,回报为金”,我们珍惜持有人的每一份利益,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勤恳态度,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0.434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98%,高于业绩比较基准0.3448%。 §5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5.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8.2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四、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临时公告 7.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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