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8日 04:3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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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自2010年4月9日起,对浦发银行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3);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5); 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7);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11); 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13); 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15); 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25); 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601); 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307); 二、调整方案: 1、自2010年4月9日起,上述适用基金在浦发银行的定投起点金额将统一调整为300元。若本公司规定的相关基金定投起点金额高于300元,则以本公司规定为准。 2、自2010年4月9日起,投资者与浦发银行新签约的上述适用基金定投业务起点金额为300元。对于2010年4月9日前投资者已与浦发银行签约的上述适用基金定投业务仍按原签约约定执行。 三、咨询方式: 1、浦发银行 各营业网点;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网址:***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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