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6日 08: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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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协商一致,拟于2010年4月7日起对通过东方证券网上、电话、手机委托申购本公司旗下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混合,基金代码:519011)、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基金代码:519003)、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股票,基金代码:519005)、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基金代码:519007)、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基金代码:519013)、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基金代码:519015)、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简称: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A,基金代码:519024)、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中国海外股票(QDII),基金代码:519601)、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基金代码:519025)和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海富通中证100指数(LOF),基金代码:162307)(仅限于前端、场外模式)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 一、东方证券网上、电话、手机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措施: 投资者通过东方证券网上、电话、手机系统委托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产品(仅限于前端、场外模式),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四折优惠(即:实收前端申购费率=原前端申购费率×0.4),但优惠后的实收前端申购费率应不低于0.6%,如折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的,则按原前端申购费率执行。原费率请详见本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东方证券网上交易、电话、手机交易系统委托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产品(仅限于前端、场外模式)的投资者。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03 网站: ***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网站:***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东方证券各网点咨询以及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优惠申购业务。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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