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7日 03:1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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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协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行业股票,基金代码:519670)决定自2010年4月8日起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同时参加银河证券推出的开放式基金推出的基金定投长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基金定投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银河证券的基金定投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银河证券规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扣款。 三、最低申购金额 投资者应与银河证券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本公司旗下基金定投业务申购金额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四、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 (1)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柜台系统现场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8折优惠,若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网址:***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银河证券所有。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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