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基金频道>基金公告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投资基金2009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31日 06:06 作者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 月 25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
  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天弘永定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沪深300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分别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发布,分别反映了中国证券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整体
  运行状况,具有可操作性和投资性。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是60%-95%,债券和短期金融工具的投
  资比例范围是5%-40%,分别参考上述投资比例范围的中值,确定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指数占
  80%,上证国债指数占20%,并且比较基准每日按照80%和20%对沪深300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进行再
  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12月2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2日生效。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比例要求。
  3、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08年12月2日至2009年6月1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2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当年2008年的净值增长率按照基金合同生效后当年
  的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64 号文批准,于2004 年11 月8 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天津,在北京设有分公司。公司股东为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8%)、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6%)、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6%)。本基金管理人目前管理四只开放式基金: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基金的原则,在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严格执行。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公司制定并执行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范围包括各类投资组合、所有投资交易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交易管理活动。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进行以各投资组合之间利益输送为目的的投资交易活动;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序;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保证各组合得到公平的投资资讯;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等。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没有与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基金。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集中于具有良好成长性且估值具有比较优势的上市公司。由于中国经济在2009年处于从经济危机中快速复苏的周期,因此一批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公司脱颖而出。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的行业选择和自下而上的个股分析投资了一些符合投资要求的标的。在2009年上半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政策取向的行业和个股,年中在宏观经济复苏态势基本确立的前提下,选择了金融、地产、钢铁、资源等板块的轮动投资,第四季度则重点投资了“消费+中游”的行业和个股。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进行债券投资。
  本基金在2009年前5个月尚处建仓期内。由于上半年规模不稳定和操作过于谨慎,股票仓位一直较低,基本错失了上半年行情,特别是春节后行情迅速“井喷”,“井喷”之后又出现大幅调整,使得本基金一度陷入被动。建仓期结束后本基金规模趋于稳定,操作也更加积极主动,使得下半年基金业绩较大程度地超过了业绩基准。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17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31.2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73.60%;2009年下半年份额净值增长率16.1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10.9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经历了2009年的快速复苏,2010年中国经济的关键词将由2009年的“保增长”转变为“调结构”。其实二者并不矛盾,“调结构”的目的在于更持久、更健康的“保增长”。由于经济复苏的基础并不稳固,特别是海外经济体的恢复程度存在一定的变数,所以预计2010年宏观政策也是相机抉择的。
  在2010年,影响A股市场运行的各种因素将更加平衡。一方面,企业盈利恢复趋势逐渐明确,但这种趋势在2009年的市场运行中已经有所体现。另一方面,宽松政策退出是市场面临的主要风险。政策调整和融资压力带来的震荡走势将是上半年市场运行的主要特征,进一步更明确的上涨趋势需要宏观经济和企业盈利的超预期表现。
  “调结构”是经济危机之后经济政策的根本性反思和调整,必将对各个行业产生深远影响。“调结构”政策是2010年一条重要的投资主线。本基金将非常重视在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大背景下,消费增长和升级、城镇化推进、通胀、人民币升值等带来的投资机会,并关注受政策主导的资源价格改革、兼并重组、低碳经济和新能源等投资主题。
  本基金投资团队将会更加勤勉尽职、规范投资,给投资人创造长期持久的收益,以不辜负投资人对我们的信任。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督察长、投资总监、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及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基金经理、数量研究员、风险管理人员、监察稽核人员及基金运营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法》、《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二次分红。以2009 年6月25 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4,702,122.05 元为基准计算,2009 年6月30 日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70元;以2009 年11月19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12,322,561.63元为基准计算,2009 年11月25 日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20元。二次分红均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利润分配的相关约定。
  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不存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应分配但尚未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本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在审计报告中无强调事项。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1171元,基金份额总额88,511,625.15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胡     敏                      胡     敏                     田  中  甲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1.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8年12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7.4.1.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1.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7.4.1.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1.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1.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1.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1.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1.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1.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1.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1.12 外币交易
  不适用。
  7.4.1.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本基金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
  7.4.1.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计量属性
  本基金除特别说明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等作为计量属性之外,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2)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a)对于特殊事项停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估值,通过停牌股票所处行业的行业指数变动以大致反映市场因素在停牌期间对于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影响。上述指数收益法的关键假设包括所选取行业指数的变动能在重大方面基本反映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变动,停牌股票的发行者在停牌期间的各项变化未对停牌股票公允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等。
  (b)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6]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c)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2 关联方关系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3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3.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2008年:同)。
  7.4.3.2关联方报酬
  7.4.3.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1.5%/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协议中约定的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7.4.3.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25%/当年天数。
  7.4.3.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2008年:同)。
  7.4.3.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3.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4.3.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3.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3.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2008年:同)。
  7.4.3.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2008年:同)。
  7.4.4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4.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
  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
  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7.4.4.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4.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没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也没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四季报 (01-21 09:11)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01-16 05:49)
·关于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基金第2次分红公告 (11-25 08:12)
·关于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基金第2次分红预告 (11-20 08:04)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基金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0-27 07:31)
·[基金]涨得少跌得多 天弘永定牛熊市场踏错节奏 (09-03 17:27)
·关于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基金第1次分红的公告 (06-30 04:08)
·关于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基金第1次分红的预告 (06-26 08:29)
·坐失反弹良机 天弘永定价值基金今年以来收益为负 (05-05 14:52)
·天弘永定价值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2-31 03:53)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