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证500指数投资基金(LOF)2009年度报告摘要 |
|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31日 06:05 |
作者: |
|
| |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0年0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09年09月25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南方500”。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9月25日)至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2、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9月25日)至报告期末不满一年,由于本基金正式跟踪标的指数起始日为12月28日,因此上图未能体现本基金建仓期之后拟合业绩基准的情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1.5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30%、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5%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达1,800多亿元,管理2只封闭式基金———基金开元、基金天元;19只开放式基金———南方稳健成长基金、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南方高增长基金、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基金、南方稳健成长贰号基金、南方绩优成长基金、南方成份精选基金、南方隆元产业主题基金、南方全球精选配置基金(QDII基金)、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基金、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基金、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及多个全国社保、企业年金和专户理财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并严格按照《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各项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与标的指数相近的收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它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管理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其他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于2009年9月25日宣布成立并进入建仓期。本基金管理组在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下,根据我们对于市场的判断,作出了较为周密完善的建仓安排和计划。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四季度实际上为本基金的建仓期。在对未来3-6个月市场震荡上行的判断下,本基金采取了相对快速的建仓策略。截止11月11日本基金结束封闭期打开申购赎回日,本基金股票仓位达到85%,基本完成了本基金主要股票仓位的建仓,取得了较好的建仓效果。 在打开申购赎回后,由于基金持有者赎回等因素,本基金股票仓位迅速达到95%,并开始尝试进入完全跟踪。尽管其间本基金遭遇了较大额度的赎回申购(前七个交易日累计遭受净赎回份额近10亿份;11月20日至11月30日七个交易日又累计接受净申购7.6亿份),成为本基金跟踪误差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在本基金管理组的努力下,通过自建的“指数化交易系统”、“日内择时交易模型”、“跟踪误差归因分析系统”等工具,有效的将跟踪误差控制在较好的水平。另外,就指数基金而言,现行的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即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所带来的跟踪误差是不容忽视的,某些时候甚至是跟踪误差的主要来源。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实际上为本基金的合同建仓期(9月25日~12月25日),由于建仓原因,相对业绩基准的跟踪误差及年化跟踪误差不能成为报告期内评价本基金业绩表现的指标。尽管这样,本基金管理者仍统计了本基金结束封闭期打开申购赎回并进入对标的指数的完全跟踪起至本报告期末的基金年化跟踪误差,值为0.714%,较好的完成了基金合同中控制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的投资目标。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76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60%,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25.4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对于2010年的市场展望,本基金管理组认为,2010年的市场将在政策回归常态与经济复苏之间的反复博弈中振荡向上。一方面,经济复苏的轨迹没有改变。从构成GDP的三驾马车来看,消费表现强劲,增速一直维持在相对高位;出口随着世界其他经济体经济复苏回暖,特别是欧美国家补库存的需要迅速恢复回升;投资增速由于投资的延续性仍将保持在高位,重要的是投资的结构继续优化,私人部门投资比例将获得较大的提升。另外,在去年天量的信贷投放后,市场对今年经济出现较高通胀的疑虑一直存在。我们认为这种疑虑值得关注,但CPI的简单转正或者阶段性冲高,少数几类大宗商品或食品价格的上扬并不意味通胀,而应是经济生活领域广泛的物价上涨,CPI持续突破5%,并固化为中长期预期,才真正意味通胀的来临。在目前产能过剩以及货币政策灵活调节的背景下,高通胀的条件并不具备。因此,总体来说,2010年我国经济仍将在高增长和温和通胀下良性运行。另一方面,去年为刺激经济而实行的超常规的货币及财政政策在今年回归常态化是大概率事件。另外,为防止资产价格泡沫的出现,政府也对股市楼市出台了一些针对性的措施(如加大资本市场的融资力度,利用货币手段以及出台其他相关政策遏制房价继续上涨等),这些因素都将对投资者对市场的预期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我们要看到,政府对政策回归常态化并不是为了打压经济,而是防止信贷投放过猛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过快而带来的经济过热,而政策基调并不是转向收紧。最近发生的欧洲部分国家债务危机和美国就业市场数据低迷,都从一定程度揭示了经济复苏不是一蹴而就的,如果过早收紧有可能导致前功尽弃。除了调控政策外,A股市场流动性环境以及企业盈利基本面恢复趋势也都没有发生明显的拐点。在影响市场走势的三个关键因素都没有发生拐点情况下,随着1季度宏观经济数据和上市公司年报的逐渐公布,今年A股市场有望以结构性振荡向上的行情为主。 本基金为完全复制型指数基金,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将通过严格的投资管理流程、精确的数量化计算、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恪守指数化投资的宗旨,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为持有人提供与之相近的收益。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对证券市场的判断及投资风格,借助投资本基金参与市场。 本基金在建仓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建仓效果,在此,本基金管理组全体成员也向各位持有人给予我们信任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各项规定,建立《基金估值管理制度》,规范基金估值控制流程,成立了公司估值委员会和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由业内专家、CFA、CPA等专业人士组成。估值委员会负责审议确定公司估值政策和程序,建立健全估值决策体系,根据基金投资策略定期审阅估值原则和程序,及时调整,确保其持续适用性。估值业务小组负责提出公司估值政策、程序、及各类具体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并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评价现有估值方法的适用性,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讨论确定适用的估值技术,并在必要时讨论确定该估值技术所采用的估值模型、假设、参数及其验证机制,处理估值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等。运作保障部负责公司管理基金的日常估值工作,并与托管银行核对一致。在基金估值控制流程中,把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程度降至最低,确保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分配原则,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有收益分配事项。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9月25日至2009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0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0)第2034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176元,基金份额总额2,882,661,867.84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9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 2009年9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 2009年9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高良玉 鲍文革 鲍文革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755号《关于核准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222,521,419.5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18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09年9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223,217,818.4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96,398.9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09]第147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581,411,748.00份基金份额于2009年11月11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5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中证5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及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 X 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X 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9年9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9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9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计量属性 本基金除特别说明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等作为计量属性之外,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注: (i) 根据南方基金公司2009年8月5日通过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南方基金公司3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该转让事项正在向中国证监会办理报批手续。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2 权证交易 无。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后的净额列示。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6%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2%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公司在本会计期间认购本基金的交易委托华泰证券办理,适用手续费为1,000元。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包括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卖出包括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3 期末其它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注: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它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A:选择标准 (a)公司经营行为规范,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 (b)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门研究报告; (c)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基金操作的保密要求; (d)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B:选择流程 公司研究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果选择席位: (a)服务的主动性。主要针对证券公司承接调研课题的态度、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以及就有关专题提供研究报告和讲座; (b)研究报告的质量。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所提供研究报告是否详实,投资建议是否准确; (c)资讯提供的及时性及便利性。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提供资讯的时效性、及时性以及提供资讯的渠道是否便利、提供的资讯是否充足全面。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