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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证500参与代销行电子渠道申购费率优惠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11日 07:48 作者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参与部分代销银行电子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与厚爱,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一致,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119,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9年11月11日起参与上述代销银行电子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上述代销银行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
  二、费率优惠活动方案
  2009年11月11日―2010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含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009年11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8折优惠,享受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009年11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并扣款成功,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009年11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光大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在原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6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009年11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给予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009年11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委托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三、特别提示
  1、本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各代销机构,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各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本次电子渠道基金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本基金定投业务及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电话:95595
  网站:***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 ***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99999
  网址:***
  7、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8899
  网址:***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关于南方中证500指数基金(LOF)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自2009年11月11日起在部分销售机构开通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华泰证券、银河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联合、国泰君安、海通证券、中信建投、东莞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长城证券、湘财证券、中信金通、南京证券、国联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广州证券、齐鲁证券、中信万通、山西证券、第一创业、中原证券、中银国际、东吴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德邦证券、西南证券、方正证券、国盛证券、华安证券、华林证券、民生证券、安信证券、西部证券、财富证券、恒泰证券、万联证券、银泰证券、华鑫证券、世纪证券、华宝证券、华龙证券、日信证券、国金证券、江海证券,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二、办理方式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目前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的最低申购金额详见附件附表。
  五、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具体的扣款规则、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确定等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3、投资者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六、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八、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九、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表:各代销机构办理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定投业务的最低申购金额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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