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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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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30日 0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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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0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的成份股加权指数的收益率加上25%的中信国债指数的收益率。成份股加权指数为上证180指数和深证100指数按其各自成份股流通市值加权平均值。所采用的指数均是市场公开披露的指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三个月内为建仓期,截止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三条(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3)组合原则中规定的各项比例,即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97号文批准,于2002年12月25日成立,是自律制度下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股东包括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40%、20%、20%和20%的股份。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资产估值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的经营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依照基金合同和基金估值制度的规定,确定基金资产估值的原则、方法、程序及其他相关的估值事宜。 公司目前下设八个部门,分别是:投资管理部、研究发展部、金融工程部、市场拓展部、机构客户部、运作保障部、监察稽核部、综合管理部。投资管理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原则进行基金投资;研究发展部负责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研究和投资策略研究。金融工程部负责金融工程研究、数量分析和新产品设计工作。市场拓展部负责市场营销策划、基金销售与渠道管理、客户服务等业务。机构客户部负责机构客户的开发、维护与管理。运作保障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跟踪研究新技术,进行相应的技术系统规划与开发、基金会计核算、估值、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和清算等业务。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及其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文字档案、公司财务、后勤服务、人力资源管理、薪酬制度、人员培训、人事档案等综合事务管理。 公司目前共管理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四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颁布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程序、投资权限等各方面均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要求;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也均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交易行为合法合规,未出现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现象;未发生内幕交易的情况;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基金各种账户类、申购赎回及其他交易类业务、注册登记业务均按规定的程序、规则进行,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于2009年11月3日本基金持有的葛洲坝股票(股票代码:600068)停牌实施配股方案,当日的估值中关于该股配股权益的估值方法与本基金托管人存在争议,后经本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当日估值方法进行调整,同时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赎回申请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对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影响,且该调整已于2009年11月6日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在公司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予以公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贯彻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强投资管理制度、研究制度、交易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的执行和后台IT系统支持,确保公司旗下基金在交易上均能得到公平对待。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基金经理只能在既定的权限范围内、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或指导意见进行投资操作,超出其权限范围的投资须经相关相关流程审批并授权。各投资组合只能选取股票备选库中的股票进行投资,股票备选库的建立维护主要由研究部负责,股票入库需要经过充分研究和集体讨论,并经相应的决策程序决定是否入库,从而对投资形成相对的制约。另外,公司还通过完善和加强IT系统功能,从系统运作上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在交易环节,所有的投资指令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下达,集中交易室与投资部门相隔离,交易员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有效性及合理性进行独立审核,审核认为无效的可以拒绝执行。在交易过程中,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如发现任何异常交易及时反馈报告,由此形成对投资的又一重制约。监察稽核部负责通过对投资组合各项合规性指标的日常检查提示,以及对投资、研究、交易等全流程的独立的监察稽核和实施监控,督促落实上述制度措施,促进投资运作的规范性。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四只基金投资风格迥异,投资范围严格受基金合同限制,金鹰成份股优选基金投资标的以上证180和深圳100大市值股票为主,金鹰中小盘精选基金投资标的以市场平均流通市值以下的股票为主,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基金投资标的以注重分红的公司为主,金鹰行业优势基金投资于优势行业中的优势个股。通过对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四只基金在1日内、5日内和10日内发生的同向交易和价差进行分析,不存在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四只基金的对于相同的股票投资标的进行的交易,在交易价格上不存在明显的价格差异,交易价差随市场波动随机发生的,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与本投资组合投资风格相似的其它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在经济增长与指数处于低位,中央四万亿投资与银行月均万亿信贷支持经济增长复苏背景下,本基金总体上采取积极策略,重点配置金融地产与制造业。下半年,银行信贷增长面临瓶颈且风险日益显现,银行资本充足率下降,市场融资压力增大,房价泡沫和通胀压力日益滋生引发宏观调控担忧的背景及基于经济复苏预期向消费深化,本基金重点配置医药、食品饮料、商业零售等消费与科技等板块股票,较好契合市场热点。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087,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2.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67.9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0年,投资与消费的乘数效应加快释放与出口复苏可能集中表现,国内经济增长同比可望迎来高潮。与此同时,宽松流动性催生房地产等资产价格泡沫和产能过剩等问题,经济复苏如果达到预期高潮,刺激政策退出和强制淘汰落后产能、重视经济结构转型步伐将加快,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将放缓并趋于平稳。 策略上,顺应经济复苏脉络判断,看好尚未明显反映经济复苏的强周期和出口板块,也从经济增长转型和政策鼓励导向中,寻找新能源、新技术和新材料等适合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代表长期科技竞争力趋势的个股,继续看好代表内需增长的消费和医药等板块。本基金也警惕过度宽松货币政策退出超出预期带来的短期市场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合规运作、稳健经营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15号)与《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为确保公司估值程序的正常进行,本公司还成立了资产估值委员会。资产估值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研究发展部总监、运作保障部部门负责人、投资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基金会计和相关人员组成。在特殊情况下,公司估值召集估值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策特殊估值事项,估值委员会问题决策,需到会的三分之二估值委员会成员表决通过 。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可分配利润为179,438,864.76元。本基金管理人决定2009年12月31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对2009年利润进行如下分配安排: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750元,分红权益登记日为2010年1月18日,除息日为2010年1月18日。本次利润分配总金额为167,671,877.86元,其中现金形式发放总额为69,555,920.98元,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为98,115,956.88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当期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所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詹松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慧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军 7.4 报表附注 7.4.1 关联方关系 7.4.2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2.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2.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2.1.2 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2.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7.4.2.1.4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7.4.2.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并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2:向关联方支付的交易佣金采用公允的交易佣金比率计算。关联方席位租用合同还规定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2.2 关联方报酬 7.4.2.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本年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共人民币25,394,247.00元(2008年:人民币30,068,149.67元),其中已支付人民币23,076,728.77元,尚余人民币2,317,518.23元未支付。 7.4.2.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7.4.2.2.3 销售服务费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 7.4.2.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 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2.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2.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 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2.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2.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本基金清算备付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结算账户,2009年度期末余额7,603,630.36元,清算备付金利息收入106,930.16元,2008年度期末余额9,020,025.30元,清算备付金利息收入94,359.84元。 7.4.2.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 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2.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3 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3.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 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3.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发布关于证监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宣告停牌。 2: 延边公路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与广发证券进行重组商谈,辽宁成大作为广发证券的股东之一,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申请自2009年12月28日起停牌。 7.4.3.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3.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 截至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没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3.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没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累计卖出金额”按清算金额核算统计。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债券共3只。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经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龙苏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请求。本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2009年9月11日刊登公告对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进行了披露。 11.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改变基金投资策略。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从2005年到本报告期末已连续5年为本基金从事审计业务,本报告期内支付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51,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新增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无减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 2:债券交易不支付佣金。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30日2009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0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为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于2008年12月4日成立,2009年1月6日开放正常申购、赎回业务。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成立不足三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新华富时红利150指数收益率 x 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x 40%。所采用的指数均是市场公开披露的指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4日正式生效;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截止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五条(二)投资范围规定的各项比例,即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30%-80%;现金、债券资产、其他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20%—7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97号文批准,于2002年12月25日成立,是自律制度下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股东包括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40%、20%、20%和20%的股份。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资产估值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的经营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依照基金合同和基金估值制度的规定,确定基金资产估值的原则、方法、程序及其他相关的估值事宜。 公司目前下设八个部门,分别是:投资管理部、研究发展部、金融工程部、市场拓展部、机构客户部、运作保障部、监察稽核部、综合管理部。投资管理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原则进行基金投资;研究发展部负责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研究和投资策略研究。金融工程部负责金融工程研究、数量分析和新产品设计工作。市场拓展部负责市场营销策划、基金销售与渠道管理、客户服务等业务。机构客户部负责机构客户的开发、维护与管理。运作保障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跟踪研究新技术,进行相应的技术系统规划与开发、基金会计核算、估值、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和清算等业务。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及其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文字档案、公司财务、后勤服务、人力资源管理、薪酬制度、人员培训、人事档案等综合事务管理。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四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程序、投资权限等各方面均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要求;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也均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交易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公平交易原则,未出现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现象;未发生内幕交易的情况;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基金各种账户类、申购赎回及其他交易类业务、注册登记业务均按规定的程序、规则进行,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贯彻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强投资管理制度、研究制度、交易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的执行和后台IT系统支持,确保公司旗下基金在交易上均能得到公平对待。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基金经理只能在既定的权限范围内、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或指导意见进行投资操作,超出其权限范围的投资须经相关相关流程审批并授权。各投资组合只能选取股票备选库中的股票进行投资,股票备选库的建立维护主要由研究部负责,股票入库需要经过充分研究和集体讨论,并经相应的决策程序决定是否入库,从而对投资形成相对的制约。另外,公司还通过完善和加强IT系统功能,从系统运作上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在交易环节,所有的投资指令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下达,集中交易室与投资部门相隔离,交易员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有效性及合理性进行独立审核,审核认为无效的可以拒绝执行。在交易过程中,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如发现任何异常交易及时反馈报告,由此形成对投资的又一重制约。监察稽核部负责通过对投资组合各项合规性指标的日常检查提示,以及对投资、研究、交易等全流程的独立的监察稽核和实施监控,督促落实上述制度措施,促进投资运作的规范性。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四只基金投资风格迥异,投资范围严格受基金合同限制,金鹰成份股优选基金投资标的以上证180和深圳100大市值股票为主,金鹰中小盘精选基金投资标的以市场平均流通市值以下的股票为主,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基金投资标的以注重分红的公司为主,金鹰行业优势基金投资于优势行业中的优势个股。通过对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四只基金在1日内、5日内和10日内发生的同向交易和价差进行分析,不存在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四只基金的对于相同的股票投资标的进行的交易,在交易价格上不存在明显的价格差异,交易价差随市场波动随机发生的,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本年度无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在经济增长与指数处于低位,中央四万亿投资与银行月均万亿信贷支持经济增长复苏背景下,本基金总体上采取积极策略,重点配置复苏更为明显的中小股票。下半年,银行信贷增长面临瓶颈且风险日益显现,银行资本充足率下降,市场融资压力增大,房价泡沫和通胀压力日益滋生引发宏观调控担忧的背景及基于经济复苏预期向消费深化,本基金重点配置医药、食品饮料、商业零售等消费与科技等非周期性板块股票,较好契合市场热点。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2,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8.7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60.6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0年,投资与消费的乘数效应加快释放与出口复苏可能集中表现,国内经济增长同比可望迎来高潮。与此同时,去年宽松流动性催生了房地产等资产价格泡沫和产能过剩等问题,经济复苏预期达到高潮。今年刺激政策退出、强制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将导致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放缓并趋于平稳。此外,今年是解禁股的高潮,扩容压力比较大,而资金面的供给相对偏紧,这是制约本年行情比较重要的因素。在经济基本面复苏和政策结构性调节的大背景下,全年市场估计以震荡为主。 策略上,中国经济结构转型会带来极多并且巨大的投资机会,全年个股机会仍然很多。从行业上看,新型产业是政策引导的方向,其中三网融合、新动力汽车等方向值得重点关注。从区域上看,经过这次金融危机,中西部地区以较快的速度承接东部沿海的产业转移,成渝、海西等中部多个板块有望成为下阶段经济增长较快的区域。本基金也警惕过度宽松货币政策退出超出预期带来的短期市场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合规运作、稳健经营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15号)与《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为确保公司估值程序的正常进行,本公司成立了资产估值委员会。资产估值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研究发展部总监、运作保障部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基金会计和相关人员组成。基金经理可以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如估值委员会表决时,其仅有一票表决权,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长期停牌的股票依据相关规定采用行业内通用的公允价值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2009年度进行了两次分红,共分红64,825,975.89元,其中第一次分红为2009年4月1日登记除权,每10份分配红利0.88元,共分配利润11,108,069.39元,其中现金红利6,692,273.46元,红利再投资4,415,795.93元;第二次分红为2009年8月3日登记除权,每10份分红2.00元,共分红53,717,906.50元,其中现金红利34,534,315.60元,红利再投资19,183,590.90元。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可分配利润32,078,683.13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09年度,基金托管人在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09年度,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2次收益分配,分配金额为64,825,975.89元,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09年度,由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当期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该基金于2008年12月4日成立,于2009年1月6日开放正常申购、赎回业务。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因本基金成立于2008年12月4日,于2009年1月6日开放申购赎回业务,所以,2008年无申购赎回业务。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詹松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慧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军 7.4 报表附注 7.4.1 关联方关系 7.4.2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2.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2.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2.1.2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2.1.3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2.1.4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2.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给关联方的佣金。 7.4.2.2 关联方报酬 7.4.2.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人报酬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本基金本年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共人民币5,626,635.66元(2008年:人民币406,047.91元),其中已支付人民币5,325,951.85元,尚余人民币300,683.81元未支付。 7.4.2.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本基金本年应支付基金托管费共人民币937,772.63元(2008年:人民币67,674.66元),其中已支付人民币887,658.66元,尚余人民币50,113.97元未支付。 7.4.2.2.3 销售服务费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给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 7.4.2.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2.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2.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 本基金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2.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7.4.2.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结算备付金”科目中单独列示,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结算备付金2009年年末余额为45,783,470.41元,当期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为1,033,197.53元;2008年年末余额为40,345,406.63元,当期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为94.52元。 7.4.2.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 本基金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没有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3 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3.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 本基金报告期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7.4.3.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3.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3.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报告期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 7.4.3.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报告期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注:该表的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该表的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报告期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报告期内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经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龙苏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请求。本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2009年9月11日刊登公告对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进行了披露。 11.2.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改变基金投资策略。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自2009年开始为本基金进行审计业务,本报告期内支付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53,5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位作为本基金的专用交易单位。本基金专用交易单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本基金专用交易单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位租用协议。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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