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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27日 05:27 作者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0年3月2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按基金合同规定,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暨基金转型)之日(2007 年1 月16 日)起3 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本报告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
  2、自2009 年2 月2 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沪深300 指数×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20%,该变更事项已于2009 年1 月23 日公开披露。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简介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四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景宏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3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由于工作需要,王维钢先生从2009年9月23日起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和《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以及不同时间窗内(同日内、5日内、10日内)同向、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并未发现异常差异。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报告期内,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增长率差异为-16.98%,其中-7.59%来自行业配置,-0.52%来自个股选择,-8.87%来自资产配置及其他因素。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作用下,2009年度我国经济在从衰退走向复苏,并出现V型反转,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7%。资本市场作为宏观经济晴雨表出现较大幅度回升,全年沪深300指数上升96.7%。2009 年A 股市场行情分为估值修复、乐观预期、真实盈利推升三个阶段,市场沿着经济复苏主线和投资时钟不断轮动,由于在经济复苏过程,不同行业复苏的时间和复苏的程度不同,因而各行业轮动的节奏不同,市场表现持续的时间和上涨幅度也不一致。
  本基金在上半年适当降低了建筑、医药、信息技术等防御性行业的配置比重,加大了煤炭、有色、汽车等行业比重,二季度大幅增持地产、金融的配置比重;下半年大幅降低了采掘、地产、有色等高周期行业配置比力量,大幅提高食品饮料、家电、医药等稳定增长类行业比例,同时提高了个股集中度。由于在上半年加仓较慢,且未能把握行业轮动的投资机会,截止2009年12月底本基金股票组合总回报率为64.3%,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4.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72.86%,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0年,全球经济衰退已经结束,但回升的基础尚不牢固,超常规财政和货币政策带来的、不可持续的财政债务隐患对经济复苏构成威胁。我们认为中国的经济未来五年将逐步恢复至正常增长水平,经济增速较上轮经济周期将适度放缓。2009年投资、消费和净出口分别贡献了GDP增长的92.3%和52.5%和-44.8%;对于2010年,三者对经济拉动的作用将更均衡,政府投资的力度将明显递减,房地产与制造业投资将带动私人部门投资加快。从季度经济数据看,2009年四季度GDP增长高达10.7%,12月环比年化CPI增幅达到7%,表明短期经济呈过热迹象,未来通胀的上行的压力较大,政府开始采取宏观调控政策,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开始退出,我们预计2010年经济的快速增长、通胀预期将与政策退出相互制衡。
  从市场估值水平看,根据WIND一致盈利预测,当前沪深300的2010年的PE为20倍,对应2010年盈利增速20%左右,该估值水平与历史估值区间比较,属于合理估值水平,不存在明显的低估或高估;同时融资压力和大小非解禁规模较大,且市场流动性总体呈收紧趋势,整体估值水平难以大幅调升。另外,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的推出,将加大市场波动和不确定性。
  我国经济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阶段,投资对经济的贡献度将逐步降低,消费是中长期经济增长的动力。因此我们对2010年资本市场整体持谨慎态度,预计指数将在区间波动,更多地体现为结构性投资机会。我们将选择估值合理、业绩增长的较为确定的行业及龙头公司作为主要投资标的,努力把握周期性行业阶段性投资机会;将风险控制和绝对收益放在投资的首位,适当降低收益预期,加强自下而上的选股能力,加大波段操作力度,努力获取良好的收益水平。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指导基金估值业务的领导小组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的制定、修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估值委员会由股票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金融工程部、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组成。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7名成员中包括两名基金经理。
  股票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和金融工程部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监察稽核部负责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监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并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基金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收益分配。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可供分配收益为123,084,164.97元,本基金已于2010年1月18日公告以截至2009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05元,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分红比例。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
  2010年3月24日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0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40元,基金份额总额3,061,325,526.08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09年1月1日 至 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王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彩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雷
  7.4 报表附注
  7.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2 关联方关系
  注:1、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11月6日作出对广东证券取消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
  2、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3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3.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3.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3.1.2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3.2 关联方报酬
  7.4.3.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年天数。
  7.4.3.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年天数。
  7.4.3.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会计期间及比较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或回购交易。
  7.4.3.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3.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7.4.3.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3.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3.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4 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4.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此外,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4.4.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4.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4.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4.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指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指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金额均指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本年完成工商行政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树忠先生,张树忠先生的任职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08]1287号)。上述变更已于2009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刊登公告。
  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投资策略在本报告期内没有重大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本年度支付的审计费用为10万元整。该事务所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7.3本报告期内租用交易单元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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