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23日 05:3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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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衡量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表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意后,决定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自2009年2月2日起,本基金原业绩比较基准"新华富时600成长指数收益率×80%+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沪深300指数×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20%"。 上述变更不影响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投资者可登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咨询本基金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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