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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关于2009年度报告的摘要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26日 05:13 作者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0年3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根据《关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的公告》,本基金于2006年7月18日实施分级,分级后本基金设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升级后的B级基金份额从2006年7月19日起享受B级基金收益。
  3.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4. 本基金利润分配是按月结转份额。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A级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B级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A级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2月2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B级自基金份额分级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7月1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注:
  1.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3)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
  (6)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的其他限制规定。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投资组合超出上述约定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符合有关限制规定。
  2.A级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2.984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4396%;B级基金自基金分级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0.45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8160%。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A级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5年2月2日,2005年度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
  (2)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B级自基金份额分级以来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 2006年B级基金相关数据根据当年基金分级后的实际天数计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A级基金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B级基金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1.2亿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的股东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现有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 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自成立以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的增长”的经营理念,努力以规范的运作、良好的业绩和优质的服务,为投资者创造最佳的回报。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管理1只封闭式基金、18 只开放式基金,具体包括基金科瑞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
  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公司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对在同一个交易系统中交易的组合,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09年是中国经济的复苏之年。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有力推动下,中国经济率先摆脱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实现了快速复苏。从全年公布的各项经济数据看,投资、消费和进出口的增长均在不同程度上出现了逐月改善的趋势。
  2009年货币信贷出现持续超预期增长,全年人民币各项贷款增加9.59万亿元,同比多增4.69万亿元,创下历史天量。截至2009年12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为60.62万亿元,同比增长27.68%,增幅比上年末高9.86个百分点;狭义货币供应量(M1)余额为22.00万亿元,同比增长32.35%,增幅比上年末高23.29个百分点。
  货币信贷的快速增长对经济的复苏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但是也使得市场对于未来的通货膨胀预期有所增强。受此影响,债券市场全年出现了震荡下跌的走势。虽然期间由于流动性过剩出现过几次资金推动行情,但是年末收益率曲线还是较年初明显上移。
  报告期内本基金维持相对较短的平均剩余期限,较好地回避了债券价格下跌的损失,均衡投资短期存款、逆回购、央票和短期融资券,力求在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同时为投资者提供满意的投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A级基金份额本报告期净值收益率为1.8550%,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600%;B级基金份额本报告期净值收益率为2.0997% ,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600%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的税后利率。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预计中国经济持续复苏的趋势不变,未来两个季度仍将保持相对高速增长。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经济结构的调整远比单纯的经济增长来得更加重要。目前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已经出现了退出的迹象,因此只有经济找到其潜在的合理的增长方式,才能支持其长期健康发展。
  对于债券市场而言,近期随着央行加大货币回笼力度,提高央票和回购的发行利率,我们预计收益率曲线短端仍将有所抬升。不过我们预计今年出现如2009年单边下跌情形的可能性也不大,全年债券市场表现将比较震荡。债券再投资收益率的提高,将有助于提高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将坚持货币市场基金作为流动性管理工具的定位,继续保持投资组合较好的流动性和较短的组合期限。基金投资类属配置将以存款、回购、央行票据和信用相对较好的短期融资券为主,追求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
  基金管理人始终将基金资产安全和基金收益稳定的重要性置于高收益的追求之上,坚持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新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对估值调整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营运总监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研究部、投资发展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管理人未签署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每日将各级基金份额实现的基金净收益全额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A级基金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B级基金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5,112,851,412.62份,下属两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A级基金2,666,338,899.65份,B级基金2,446,512,512.97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梁棠                    张优造                    陈荣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217号文件“关于同意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首次募集规模为3,622,219,215.04份基金份额。根据基金部函[2005]26号《关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备案确认的函》,本基金合同于2005年2月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本基金于2006年7月18日实施分级,基金分级后,在任何一个开放日,若A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帐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帐户持有的A级基金份额升级为B级基金份额;若B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帐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帐户持有的B级基金份额降级为A级基金份额。两级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证监会2010年2月8日颁布的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税项
  7.4.5.1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5.2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及债券的利息等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等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7.4.6 关联方关系
  注: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7日发布的公告,公司原股东“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更名事项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7.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7.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7.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7.2 关联方报酬
  7.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33%/当年天数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7.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7.4.7.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B级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1%的年费率计提。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日应支付的各级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R÷当年天数
  R为该级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7.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7.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广发证券控制的机构。
  7.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7.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8 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8.2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8.2.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98,999,830.5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期末估值总额=期末估值单价(保留小数点后无限位)×数量
  7.4.8.2.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7.4.9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中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目前投资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基金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按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每日计提收益;
  (2)基金持有的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8.8.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8.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因份额升降级导致的强制调增份额,总赎回份额含因份额升降级导致的强制调减份额。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连续5年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为13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a)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交易单元变更。
  b)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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