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0日 08: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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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即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自2009年11月23日起,华泰联合证券的各营业网点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华泰联合证券代销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范围与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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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华泰联合证券已代销本公司旗下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华泰联合证券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定投业务
1、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基金范围、代码与定投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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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华泰联合证券已开通本公司旗下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投业务。
三、关于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名称变更的说明
1、本公司旗下基金的代销机构的名称由“联合证券”变更为“华泰联合证券”。
2、本公司与联合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销协议及该公司的代销义务并不因公司名称的变更而受到影响,原代销义务由华泰联合证券承继。
四、本公告仅对增加华泰联合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及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华泰联合证券的各代销营业网点及拨打客服热线:95513;
2、华泰联合证券网站:***;
3、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4、本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
基金定投业务具有平均成本、积少成多、手续简便、投资起点低等优势,但不保证基金定投业务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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