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8日 07: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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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9月6日至2009年9月30日) 注:1、根据《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七)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旗下不同基金、包括特定客户账户对同一证券进行交易的业务,均纳入《交易端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对于场内交易,公司《交易端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交易所业务》规定不同基金、账户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交易分配原则是“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并按此原则开发上线了基金(账户)间公平交易系统模块,不同基金、账户同向买卖同一证券完全通过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实现公平交易。本报告期内,场内业务的公平交易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对于场外交易,公司制定《交易端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银行间业务》以及《基金(账户)参与新股询价与申购业务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规范,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按照华安宏利股票与华安核心股票的基金合同,华安宏利基金和华安核心都属于价值型基金, 09年第三季度,华安宏利股票与华安核心股票的净值增长率分别为0.04%与1.40%。二基金的差异不大。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季度没有出现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7月,国内单月发放贷款总额从6月份的1.53万亿下降到3691亿,表明在经济度过保增长最困难时期后,政府开始调控。由于前期市场的过度乐观预期,政策微调带来了市场的巨幅震荡,3季度,A股市场先涨后跌,沪深300指数在上升近20%后又最多下跌26%,最终以下跌5%收盘。深圳市场也经历了同样的大幅震荡走势。 我们在2季度末判断市场基本完成估值修复,当时的市场对流动性高度依赖,而新股发行和政策微调都会对市场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认为下半年的市场不能维持上半年持续上涨的格局。基于这样的认识,在3季度,我们适度增加了防御性板块的配置,并对仓位做了动态调整。 3季度的调整使市场原先过高的预期得以修正,有利于未来行情的演变。目前宏观经济向好的预期没有改变,这是支持市场的最重要因素。政策调整只是从前期的扩张转向正常,政策对行业和个股的影响将较前期减弱一些,在一个更为正常的环境下,企业盈利成长能力对股价的支持更加重要。目前沪深300指数的2009年预期动态市盈率在20倍左右,2010年进一步下降,无论同A股市场历史市盈率水平还是同海外市场比较,A股市场目前估值都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因此,我们对后续市场持乐观态度,将根据发展空间和业绩增长能力精选行业和个股。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8.2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8.3 其他资产构成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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