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天惠精选成长基金(LOF)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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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27日 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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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09年08月27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根据基金合同中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300指数×70%+中信国债指数×25%+同业存款利率×5%。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中信标普300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中信国债指数。中信标普300指数由深沪两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公司构成,样本股经过流动性和财务稳定性的审慎检查,能较全面地描述中国A股市场地总体趋势。中信标普国债指数反映了交易所国债整体走势,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债券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再平衡处理,1日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 =70% *[中信标普300指数t/(中信标普300指数t-1)-1] +25%* [中信国债指数t/(中信国债指数t-1)-1]+ 5% * 同业存款利率 / 360 ; 其中,t=1,2,3,...T,T表示时间截至日; 期间T日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 =[∏Tt=1(1+benchmarkt )]-1 其中,T=2,3,4,...; ∏Tt=1(1+benchmarkt )表示t日至T日的(1+benchmarkt )数学连乘。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于2005年11月16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05年11月16日至2006年5月15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1999年4月13日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于2001年3月从北京迁址上海。2003年9月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BMO)参股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首批成立的十家基金公司中,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截止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汉盛证券投资基金、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十一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上述表格内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披露之日。 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为投资者减少和分散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长期稳定收益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管理人对公平交易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公平交易制度,投资管理和交易执行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严格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亦未受到监管机构的相关调查。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政府出台的四万亿投资计划及一系列保增长的措施在逐步实施。相应措施的具体效果正在全面显现,同时措施的力度和延续性很很大程度上提振了市场的信心。去年四季度的实体经济经历了去库存的休克过程,今年的数据从环比上本身就有一个自然的回复。而09年的信贷投放远超市场预期,更是强烈改变市场的悲观预期。投资者对原先因基本面持续恶化而不敢定价的股票资产重新按其长期合理盈利水平进行估值,股指大幅回复。 上半年的市场的主要投资机会来自于估值回复和主题投资。从行业表现来看,去年估值缩水最严重的有色板块表现最好。基本面筑底回升的保险、汽车等行业估值大幅上升。从风格资产来看,价值型风格资产显着占优。新能源和政策受益类公司有显着的超额投资收益。 本基金在上半年一直保持了较高的仓位。从较长期限来看,权益类资产相对于固定收益资产有更强的吸引力。本基金在政府投资直接受益的工程机械、水泥、通讯设备增加了配置,同时提高保险行业到标准配置,提高地产行业到超配。但总体而言,本基金在行业配置上比较偏向盈利前景较为确定的稳定成长类股票,因此在行业和风格资产配置上的超额收益为负。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对于09年下半年的A股市场,我们的看法如下: 中国经济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已经开始出现企稳回升,但是这种企稳回升的态势还是不稳定和不牢固的。基于此,我们认为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基调在下半年将会得以延续。市场的整体流动性相当充裕,未来通胀的预期在逐步形成,下半年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宽松程度有向下调整的可能。资本市场对于经济复苏的积极作用明显,预计下半年针对股市的政策环境会比较正面。企业盈利方面,上半年的利润增长还是负值,三季度将会大幅改善为正值,四季度由于去年基数低将大幅增长。考虑到外部经济环境依然严峻,本轮全球经济的调整会具有的复杂性,我们对未来回升后的企业盈利的绝对水平比较谨慎。目前的市场估值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经济的复苏水平,部分行业已经透支产生了泡沫。复苏信号将在不同行业板块之间扩散,而市场会在充裕的流动性和估值压力的交织作用下宽幅震荡。 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大体将延续前期的配置策略。大、小盘风格上我们采取均衡配置策略。行业风格配置上,我们重点配置趋势向好、估值合理的行业。同时加大对周期性行业在经济复苏背景下的趋势性投资机会。具体行业配置方面,本基金在消费品、大金融、商业、电网设备投资等行业进行超额配置。此外,我们适度提升了资源类公司的配置。 个股选择层面,本基金偏好投资于具有良好“企业基因”,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层优秀的企业。我们认为此类企业,有更大的概率能在未来几年都获得高质量的增长。分享企业自身增长带来的资本市场收益是成长型基金取得收益的最佳途径。在富国天惠的运作中,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政府主导的投资方向、城市化、产业结构升级等对市场有中长期影响的投资主题始终体现在富国天惠组合的构建和调整过程中。 4.6管理人对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并制订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运作管理办法》。估值委员会是公司基金估值的主要决策机关,由主管运营副总经理负责,成员包括基金清算、监察稽核、金融工程方面的业务骨干以及相关基金经理,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公司估值委员会负责提出估值意见、提供和评估估值技术、执行估值决策和程序、对外信息披露等工作,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允性和合理性,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经理是估值委员会的重要成员,必须列席估值委员会的定期会议,提出基金估值流程及估值技术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参与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的决策。估值委员会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09年上半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09年上半年,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未进行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9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2009年8月25日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3679元,基金份额总额1,691,343,370.10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01月01日至200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01月01日至200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4报表附注 6.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6.4.1.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1.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1.3差错更正的说明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2关联方关系 6.4.2.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影响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2.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3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3.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3.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3.1.2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3.1.3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3.1.4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3.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证管费等)。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6.4.3.2关联方报酬 6.4.3.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上述表格中“当期已支付”不包含当期已支付的上期应付管理费。 6.4.3.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上述表格中“当期已支付”不包含当期已支付的上期应付托管费。 6.4.3.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与关联方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6.4.3.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3.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管理人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3.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6.4.3.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6.4.3.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本基金上年度可比期间内虽在承销期内从一级市场购入海通证券担任副主承销商或分销商的上述证券,但并未直接向海通证券购入上述证券。 6.4.4 期末(200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4.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4.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4.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4.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无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6.4.4.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00,000,000.00元,于2009年7月3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和“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2008年10月7日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兴通讯)《关于财政部驻深圳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200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公告》,财政部驻深圳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就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中兴通讯进行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金额为人民币16万元整,及要求其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人民币380万元整。中兴通讯对2007年重要财务指标进行了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该股票前严格执行了对该上市公司的调研、内部研究推荐、投资计划审批等的相关投资决策流程。该处罚事件发生后,经过与该公司沟通其处罚事件的过程、性质,并经进一步的分析、研究,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中兴通讯在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虽对该公司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但未从根本上影响对该公司的投资价值判断。故本基金将继续持有该股票,并对该股票进行持续跟踪、研究。 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9.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9.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等。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公告聘任孟朝霞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0.7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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