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基金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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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27日 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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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09年08月27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中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90%×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10%×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税后)。中证红利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其挑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现金股息率高、分红比较稳定、具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100只股票作为样本,以反映A股市场高红利股票的整体状况和走势。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再平衡处理,1日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 = 90% *[中证红利指数t/(中证红利指数t-1)-1]+ 10% *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 360 ; 其中,t=1,2,3,···, T,T表示时间截至日; 期间T日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 =[∏Tt=1(1+benchmarkt )]-1 其中,T=2,3,4,···;∏Tt=1(1+benchmarkt )表示t日至T日的(1+benchmarkt )数学连乘。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于2008年11月20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即从2008年11月20日至2009年5月19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1999年4月13日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于2001年3月从北京迁址上海。2003年9月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BMO)参股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首批成立的十家基金公司中,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截止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汉盛证券投资基金、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十一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上述表格内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披露之日。 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在充分重视本金长期安全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持有人创造较高的当期收益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管理人对公平交易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公平交易制度,投资管理和交易执行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严格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亦未受到监管机构的相关调查。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40.26%。 2009年上半年,以2009年1月23日为分界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月23日前,本基金尚没有打开申购赎回。在这此期间内,市场从前期2100点下跌到1800点左右,又上升到2000点左右。市场具备了战略性的投资机会。但从当时来看,我们认为短期内并没有明朗的战术性机会。因此,本基金选择了控制下行风险的策略,由此错过了在1800点左右的最佳建仓时机,造成从年初来跑输基准的结果,给持有人造成了10%左右的机会成本损失,这是本基金上半年运作最大的失误之处。 第二个阶段是1月23日后,本基金打开申购赎回。观察到宏观层面,作为经济先行指标的货币供应量数据超出所有人预期,观察到微观层面,工程机械,基础建设以及汽车等企业销售量和订单超预期。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2009年中国经济复苏的速度将超出大部分人预期,A股市场的表现也将超出此前大部分人的预期,由此,本基金选择了快速建仓的策略,使本基金表现紧跟基准表现。 基于对整个市场上半年良好表现预期基础上,在跟踪策略上本基金采取了完全复制的策略。 我们认为在中国经济走向复苏的过程中,中证红利指数的表现将超越A股市场上绝大部分市场基准指数。因为在经济快速恶化过程中,以中证红利指数样本股为代表的周期性行业的盈利能力受到最大的打击、包括钢铁、有色、化工和电力等行业。那么我们相信,在经济复苏的过程中,中证红利指数样本股盈利恢复速度将同样迅速。同时,由于前期市场对于这些周期性行业过于悲观的预期,一旦经济复苏产生乐观预期,那么这些行业的市场表现还会受益于估值修复的过程,前期越是悲观的周期性行业得到修复的幅度也将越大。 由于预期中证红利指数在中国经济复苏的过程中表现会比较好,此时采取增强的策略并非明智的选择。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目前来看,经济复苏的趋势已经非常明确,投资、出口和消费各项宏观指标从环比来看恢复的速度都很快,并且在可以预见的未来1个季度内具有持续性。不好的消息在于,经过半年多单边上涨,市场的估值已经不便宜,市场的情绪从极度悲观已经转变为乐观。虽然有所担心,但是从历史上来看,在宏观基本面向好,资金活期化倾向较强的情况,市场的表现总是不存在大的向下的系统性风险。所以展望未来,我们相信投资者仍然能够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享受中国经济复苏所带来愉悦。 对于我们所跟踪的中证红利指数,由于只有很少与金融、房地产行业相关的股票,所以前期的表现不如全市场基准指数沪深300。但是我们相信,在中国经济走向复苏的过程中,以中证红利指数样本股为代表的中上游周期性行业的盈利能力将越来越明显,包括钢铁、有色、化工和电力等行业。由此,我们预期所跟踪的中证红利指数在未来将会在经济复苏的过程中有良好的表现。 4.6管理人对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并制订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运作管理办法》。估值委员会是公司基金估值的主要决策机关,由主管运营副总经理负责,成员包括基金清算、监察稽核、金融工程方面的业务骨干以及相关基金经理,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公司估值委员会负责提出估值意见、提供和评估估值技术、执行估值决策和程序、对外信息披露等工作,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允性和合理性,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经理是估值委员会的重要成员,必须列席估值委员会的定期会议,提出基金估值流程及估值技术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参与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的决策。估值委员会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09年上半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09年上半年,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2009年8月25日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404元,基金份额总额334,335,864.58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01月01日至200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1月20日,无上年同期比较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国天鼎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01月01日至200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1月20日,无上年同期比较数据。 6.4 报表附注 6.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报表相一致。 6.4.1.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1.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1.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2 关联方关系 6.4.2.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影响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2.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3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3.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3.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1月20日,无上年同期比较数据. 6.4.3.1.2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进行权证交易。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1月20日,无上年同期比较数据。 6.4.3.1.3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进行债券交易。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1月20日,无上年同期比较数据。 6.4.3.1.4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进行回购交易。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1月20日,无上年同期比较数据。 6.4.3.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证管费等)。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1月20日,无上年同期比较数据。 6.4.3.2关联方报酬 6.4.3.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1月20日,无上年同期比较数据.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表格中“当期已支付”不包含当期已支付的上期应付管理费。 6.4.3.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1月20日,无上年同期比较数据。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表格中“当期已支付”不包含当期已支付的上期应付托管费。 6.4.3.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11月20日生效,无上年同期比较数据。 6.4.3.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3.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1月20日,无上年同期比较数据。 6.4.3.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6.4.3.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1月20日,无上年同期比较数据. 6.4.3.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1月20日,无上年同期比较数据。 6.4.4 期末(200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4.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本报告期末(2009年6月30日)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4.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4.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4.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无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6.4.4.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无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6.4.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7.3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1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7.4.2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7.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和“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0.2 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0.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公告聘任孟朝霞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原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0.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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