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沪深300(LOF)参与建设银行定投费率优惠公告 |
|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06日 04: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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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参与建设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鼓励长期投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09年5月8日起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参与建设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建设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建设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的内容 1、优惠活动时间:2009年5月8日起开始,具体结束时间以建设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确定。 2、优惠措施:凡通过建设银行进行本基金定投申购交易的投资者可享受定投申购费率8折优惠。具体为: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优惠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申购费率不能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建设银行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 三、注意事项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细则以建设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划款金额、划款时间及划款方式由投资者与销售机构通过协议形式进行约定。 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将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3、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200元人民币,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4、本基金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5、建设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咨询办法 1、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各基金销售网点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网站:***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站:***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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