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证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09日 20:11 |
作者: |
申屠青南 |
| |
中证网讯 中国证券业协会9日发布了专门针对基金客户的《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指引》分为四章,共十八条,包括总则、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客户信息审核和交易监测及附则。
为落实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制定或修改完善本公司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制度,明确与代销机构和服务提供商的风险等级划分职责,并要求于今年年底完成2007年8月1日以后开立基金账户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于2011年底前完成2007年8月1日以前开户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