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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业务门槛降低 基金业混战加剧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0日 11:06 作者:王继高
本报记者王继高

  私募基金等机构早就在备战公募业务了,要不也不会那么快就加入中国基金业协会,而加入该协会正是其申请公募业务的必要条件之一。
  如今,随着监管层出台相关的明确规定,基金公司在公募业务上将正式迎来新的竞争者——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等。

  放行三类机构

  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将不再是基金公司的专利。根据中国证监会2月18日公布的《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都可以开展公募基金业务。
  不仅如此,与去年年底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暂行规定》还将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纳入进来,他们也都可以开展公募业务。
  “应该说这是新基金法颁布后的后续措施。美国现在有上千家基金资产管理公司,规模有大有小,各有各的生存之道,国内的资产管理机构可以借鉴。”北京某基金公司资深人士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称。
  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认为,放行其他资管机构进入公募业务的影响是正面的,可以带来更多的客户与资金。过去各类资管机构业务、客户与资金独立,渠道分割、评价标准不统一,如今同台竞技方能显示出能力的高低,尤其是产品规则与业绩评价标准统一、专业基金评价机构的介入,都有利于对各类资管机构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降低门槛

  对比《暂行规定》及其征求意见稿,本报记者发现,公募业务的准入门槛在降低。
  证券公司申请公募业务的标准已经由征求意见稿中的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200亿元变为资产管理总规模不低于200亿元或集合资管业务规模不低于20亿元,而且取消了关于净资本及分类评级方面的要求。对于保险资管公司的标准也由最近12个月偿付能力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变为最近1个季度末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
  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方面,由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变为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3年资产管理规模均不低于30亿元降为资产管理规模年均不低于20亿元。
  “之前的门槛太高了,符合规定的没几个。现在符合规定的私募比较多了,但是私募必须是在自身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才能开展公募业务,如人才的储备、完善的公司体制等,毕竟私募追求的是绝对收益。”私募排排网研究员彭晓武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安信证券在研报中称,公募基金业务的放开有利于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有利于资产管理业务的显著发展,门槛的降低将加强这些方面的积极效果,也显示出监管层打破原有金融格局、迅速放松管制的趋势并未改变。

  混战加剧

  其实,自修订后的基金法允许私募基金参与公募业务以来,私募基金等机构都在积极备战。一个细节是,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机构需要是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而在该协会首批资产管理类特别会员名单中就出现了私募基金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此前,有业内高管对本报记者称,基金业将出现两股强大的力量——银行系基金和私募基金。银行系基金是因为其具有渠道优势,在产品的发行及持续营销上比其他基金公司更有优势;私募基金是因为其已经获准开展公募业务。
  今年年初公募基金的产品开始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产品从申报到发行的程序简化,公募产品或将井喷发行。不仅如此,基金产品的代销和托管也出现了较大的变化,除了此前的银行和券商渠道外,保险机构代销基金规定的意见稿也已经公布。此外,商业银行托管基金的局面也有望被打破。中国证监会在今年1月已经发布了《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券商为代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有望参与该业务。
  远不止这些,基金公司子公司也是竞争的重点。自《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以来,近四个月的时间里共有超过15家基金公司获得子公司资格,借此基金公司的投资领域可以从上市证券类资产扩展到非上市股权、债权、收益权等实体资产。
  除“内忧”之外,基金公司在公募业务上将迎来新的竞争。对于获准进入的三类机构,安信证券认为保险机构开展公募业务的动力最强,这一业务既有助于提升其较弱的投资能力及投资收益率,也能为其带来新的业务收入。
  不过,胡立峰认为,相对来说基金公司在各类资产管理机构中投资研究的专业能力最强,有一定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在高风险的股票投资与海外投资领域,基金公司优势较为明显与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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